企业因增值税的加计抵减获得的抵扣收益计入其他收益,会计核算是否认为属于政府补助范围?
不属于政府补助范围 《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应用指南: 政府补助的定义本准则规定,政府补助是指企业从政府无偿取得货币性资产或非货币性资产。政府...
加计抵减
其他收益
政府补助
2024-05-23
取得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采用净额法如何进行账务处理?
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净额法下应当在相关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或预定用途时将递延收益冲减资产账面价值。 1、收到补助款: 借:银行存款 贷:递延收益 ...
政府补助
净额法
账务处理
2024-04-11
执行《小企业会计准则》,收到没有规定用途的政府补助企业如何做账?
执行小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收到没有规定用途政府补助的账务处理如下: (1) 借:银行存款 贷:递延收益 (2) 借:递延收益 贷:营业外收入 小贴...
小企业会计准则
政府补助
2022-09-09
执行《小企业会计准则》,收到规定用途的政府补助企业如何进行账务处理?
收到规定用途的政府补助具体处理如下: 1.小企业收到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借记“银行存款”等科目,贷记递延收益。 在相关资产的使用寿命内平均分配递延收益,...
小企业会计准则
政府补助
2022-09-09
企业收到⼀笔与⼀项固定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采用总额法确认,全额确认为递延收益,该固定资产折旧计管理费⽤,那递延收益随着固定资产折旧⽽摊销的时候⼀定要计⼊其他收益吗?能不能去调整折旧费呢?
总额法是在确认政府补助时,将其全额一次或分次确认为收益,而不是作为相关资产账面价值或者成本费用等的扣减。既然已经明确采用总额法核算该类政府补助,则政府补助摊销的...
2022-04-27
A公司以土地使用权对外投资,持股40%。该土地原面积17.96万平方米,此次用闲置的2/3土地投资。在递延收益中尚余1,500万元与该部分此次用于对外投资的土地相关的政府补助,是否应结转至当期损益?
在本案例中,A公司以土地使用权对外投资,占被投资企业的40%股权,如无其他特殊因素,对该被投资企业不具有控制权(较大的可能性是构成联营企业),从而也就丧失了对该...
2022-04-27
提前收到一笔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约定完后6个月验收,1年内完成,但是公司一直没有完成该项目,政府部门也没有收回这笔补助,挂在递延收益合适吗?
这部分款项严格来说并不满足政府补助的确认条件,因为尚未满足补助所附条件,也无法合理保证在可预见的未来将会满足该条件。建议收到时挂其他应付款处理,到满足政府补助的...
2022-04-27
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月销售额10万元以下(含本数)免征增值税,免征的增值税应该计入营业外收入还是其他收益呢?
一般来说计入其他收益更为合理。首先营业外收入是指与企业日常营业活动没有直接关系的各项利得。企业因日常销售行为产生的应纳增值税义务,当然也是与日常活动相关的项目,...
2022-04-27
获得税务机关批准减免的房产税,应如何进行会计处理? 背景:某企业2016年计提应交房产税20万元并计入当期损益,但因经营困难一直未实际缴交,一直挂在“应交税费”科目。2019年5月向税务机关申请减免该项房产税,获取税务机关批准。
首先,建议该企业关注该项减免是否符合相关税务规定。因为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房产税有关减免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04]140号)的规定,《财政部...
2022-04-27
公司获取的科研经费应如何处理? 背景:A公司科研经费的取得一般分两种情况:政府直接拨付的科研项目;企业以分包合同方式参与的科研项目,由总包研制单位与A公司签订外协合同,A公司以协作方式参与研制活动,其科研费资金由总包单位向A公司直接支付。
对于本案例中A公司获得科研经费的会计处理问题,我们理解需区分两种情况分别讨论:1. A公司受托从事研究开发活动,研发成果的所有权归委托方所有,并由委托方实际使用...
2022-04-27
收到免税项目的退税款是属于政府补助还是营业收入? 背景:A公司主要产品属于军品增值税免税政策(财税[2014]28号文)规定的产品,该文件明确规定军品增值税施行免税合同清单制,即各军工集团必须定期通过向国防科工局、总装、武警总部、公安部等部门申报免税合同,形成清单报送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由其以红头文件的形式联合批复下发免税清单至各级税务机关,由税务机关通知企业办理退税(已缴纳增值税的情况),或者在开票环节直接开具免征增值税普通发票。在免税清单下发之前,开具零税率或免税发票的,法律上视同偷逃税款,税务机关有权追缴,并加收滞纳金。基于此,A公司在税务局免税文件尚未下发之前,计提了军品销售项目所形成的增值税销项税额并申报缴纳了税款。 A公司于2017年末收到税务局退税文件,于2018年3月收到税局退税款。A公司当年申请免税的项目合同金额合计为1.21亿元,对应的销项税额为2,069万元(按税局规定已及时足额缴纳),退税金额为1,185万元,销项税额与实际退税金额差异为税务局认定的上述免税项目对应的进项税金额(需做进项税转出)。 A公司收到退税,由于是先申报缴纳,主管税务机关再退回,形式上属于先征后退。
虽然对于该类军品的销售,因免税文件下发晚于销售业务发生而导致形成了“先征后退”的情形,形式上看是税务机关直接向企业提供了经济资源,该业务实质仍然是“免征增值税”...
2022-04-27
新能源汽车补贴是否属于政府补助? 背景:《关于继续开展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工作的通知》(财建〔2013〕551号)和《关于进一步做好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工作的通知》(财建〔2014〕11号)对消费者购买新能源汽车补贴做了相应规定,文件主要内容如下: 1. 补助范围。纳入中央财政补贴范围的新能源汽车车型应是符合要求的纯电动汽车、插电式混合动力汽车和燃料电池汽车。 2. 补助对象。补助对象是消费者,消费者按销售价格扣减补贴后支付。 3. 资金拨付。中央财政将补贴资金拨付给新能源汽车生产企业,实行按季预拨,年度清算。生产企业在产品销售后,每季度末向企业注册所在地的财政、科技部门提交补贴资金预拨申请,当地财政、科技部门审核后逐级上报至财政部、科技部。四部委组织审核后向有关企业预拨补贴资金。年度终了后,根据核查结果进行补贴资金清算。 4. 补助标准。补助标准依据新能源汽车与同类传统汽车的基础差价确定,并考虑规模效应、技术进步等因素逐年退坡。2013年具体补助标准:略。2014年和2015年,纯电动乘用车、插电式混合动力(含增程式)乘用车、纯电动专用车、燃料电池汽车补助标准在2013年标准基础上分别下降5%和10%;纯电动公交车、插电式混合动力(含增程式)公交车标准维持不变。
目前实际操作中可确认为营业收入的补助款项(如可再生能源电价补助、“节能产品惠民工程”等降价销售补助)的共同特点是:这些补助款项从经济实质上看都是政府对最终消费者...
2022-04-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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