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球市场晚报】8月21日
据发稿前的非官方数据,8月21日A股收盘,沪指涨4.89点,涨幅0.13%,报3771.10点;深证成指跌6.98点,跌幅0.06%,报11919.76点;创业板指跌12.18点,跌幅0.47%,报2595.47点。 恒生指数收跌61.33点,跌幅0.24%,报25104.61点。 日经225指数收盘跌278.38点,跌幅0.65%,报42610.17点。 编辑:武昊璇 涂恬 宋怡佳(实习生) 【责任编辑:武昊璇】 如有侵权,请联系删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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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5-08-22
儿童票,该凭年龄还是身高?
暑期亲子游旺季,两则热搜引发对儿童票判定的关注:有家长带孩子去主题乐园,孩子穿鞋超1.4米、脱鞋不足1.4米,被拒售儿童票;另一位大学生带刚满十岁的妹妹出游,自己可以买半价票,妹妹却因身高超过1.5米无法购买儿童票,票价反而“倒挂”。 同样是享受优惠,为何景区、主题乐园的儿童票要在年龄与身高之间反复纠结?该以哪个为标准?  8月19日微博热搜截图 规矩五花八门 记者调查了解到,关于儿童票的评判标准,不同行业、地域差异明显。 景区、游乐园和体验馆普遍以身高作为主要判定依据,常见1.2米以下免票、1.2-1.4米半票等,如北京前门的再现山海经大型沉浸体验馆以“身高1.2(不含)-1.5米(含)”为标准。不过像上海迪士尼、北京欢乐谷等市场化主题乐园则更为灵活,采用年龄、身高“二选一”的方式。一些头部景区、博物馆则以年龄为主,如国家自然博物馆儿童票限定“按生日计算6-11周岁(含)”。 某平台上北京欢乐谷儿童票页面截图,其采用年龄、身高“二选一”购票方式:满足“身高1.2-1.5米”或“5(含)-10周岁(不含)”即可购票。 家长、景区怎么看? 许多家长对当前儿童票标准的不统一感到头疼。 北京市民陈女士抱怨,带孩子出去玩,每到一个景区都得提前查儿童票标准,要是孩子身高刚好处在1.2米这个微妙的身高区间,就可能会出现买不了儿童票的情况。“实行儿童票优惠的主要原因是为了营造儿童友好的社会氛围,保护未成年人应享受的权益,和儿童是高是矮有什么关系呢?”她说。 不少家长认为,最好还是按年龄界定,若以身高作为唯一标准,会让那些发育较快的孩子过早失去儿童票优惠,增加家庭出游成本。 从景区的角度看,坚持以身高为标准,很大程度上是出于操作便利性的考虑。一位资深景区工作人员透露:“我们一贯看身高,测量几秒钟就能完成。核验年龄,要是碰到没带证件的孩子,旅游旺季根本忙不过来。”也有部分景区担心,全面推行年龄标准可能引发证件冒用问题,增加管理难度。 标准也该变变了 记者梳理发现,国家层面暂无统一的儿童票定价强制性法规。早在2012年,国家发改委等部门就曾发布通知,提出“身高与年龄双轨制”建议:对6周岁(含)以下或身高1.2米(含)以下的儿童实行免票;对6周岁(不含)至18周岁(含)未成年人实行半票,强调应给予青少年门票的判定标准更多灵活性。 国家发展改革委网站截图 事实上,近年来我国儿童身高增幅明显。依据国家卫健委发布的行业标准,自2023年3月1日实行的《7岁以下儿童生长标准》,6岁女孩标准为117.5厘米,男孩为118.8厘米;对比2009年6月2日发布的《中国7岁以下儿童生长发育参照标准》(已废止),6岁女孩标准增高了0.9 厘米,6岁男孩从增高了1.1厘米。 上海社科院社会学研究所副研究员王芳表示:“在儿童身份信息登记不完善的过去,身高因更直观成为实用的儿童票判断依据。但随着社会发展,单一身高标准已难以符合‘儿童利益最大化原则’,按年龄判定更优。” “法律法规的更新、旧标准的废止与新标准的实施本就需要过程。”她认为,当前国家相关部门率先开展引导工作,方向值得肯定。她建议,相关部门可借鉴铁路、航空等行业已相对成熟的规范,联合文旅、妇联等行政及职能部门,细化儿童票相关法规政策。如此既能减少具体执行中的争议,也在保障儿童权益的同时,兼顾市场规律与经营者的安全保障责任。 记者:万方 闫雨昕 赵宇娇 视频制作:张倩 【责任编辑:曹静】 如有侵权,请联系删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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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5-08-22
美联储会议纪要:同意维持利率不变 经济前景不确定性仍然较高
△美联储(资料图) 当地时间8月20日,美联储公布联邦公开市场委员会(FOMC)7月29日至30日的会议纪要。会议纪要显示,美联储同意将联邦基金利率目标区间维持在4.25%-4.5%之间。在本次会议的货币政策讨论中,委员们一致认为,尽管净出口波动影响了数据,但近期指标表明,上半年经济活动增长有所放缓。通胀率仍然略高,经济前景的不确定性仍然较高。 为了支持委员会的目标,几乎所有委员都同意将联邦基金利率目标区间维持在4.25%至4.5%。美联储主管监管的副主席米歇尔·鲍曼和理事克里斯托弗·沃勒投票反对维持基准利率不变的决定,而是支持将利率下调25个基点,以防止就业市场进一步疲软。(央视记者 刘骁骞) 【责任编辑:曹静】 如有侵权,请联系删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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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5-08-22
个人养老金 如何提升吸引力?
新闻1+1丨个人养老金 如何提升吸引力? 自9月1日起,个人养老金新增3种领取情形,大病家庭、长期失业者、低保人群可提前领取。怎样看待政策的调整改进?另外,作为个人养老保险制度的“第三支柱”,个人养老金制度落地实施以来发展情况如何?接下来还可以从哪些方面进一步提升缴存意愿,让这一制度更好地发挥效用?《新闻1+1》连线中国社会保障学会副会长金维刚、中国社会科学院金融所研究员董昀,带来分析解读。 为什么要调整支取条件? 希望解决什么问题? 中国社会保障学会副会长 金维刚:这次领取个人养老金的条件适当放宽,主要还是针对一些特殊的群体的特殊的需求,对他们需要动用各种养老金储备,给予一些方便,这里面主要是针对患病,医疗费用支出开支比较大,急于用钱来治病的这个群体,还有像已经失业,而且失业的时间还比较长,领取失业金累计超过了12个月的失业者,另外就是生活本身就比较困难,得靠领取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低保人群,这些特殊群体他们需要通过动用个人的养老金的储备,来用于当前的不管是医疗还是生活的急需。出台这项政策主要还是体现了以人为本这样一个基本理念,就是要回应老百姓他们这方面的诉求,特别是对一些特殊的群体,当他们面临着这种特殊的需要的时候,能够解燃眉之急,把个人储备的个人养老金的余额资金,能够适当提前支取来缓解个人在医疗,或者在维持生活方面一些最紧迫的需要,我觉得这个还是很有必要的。 申领规定中的12个月的限制 有没有可能会进一步缩短? 中国社会保障学会副会长 金维刚:12个月是对于失业人员,如果失业人员他领取失业保险金,累计已经满了12个月,说明这个人他失业以后再就业比较困难,生活一定是很困难的。根据我们现在失业保险的有关政策规定,一个人如果失业以后,他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时间最长是不能超过两年的。失业保险金的领取时间有限,这个时候他可能还是需要能够动用个人养老金来缓解生活的压力,我觉得主要考虑这方面的要求。 落地以来个人养老金制度 实施的具体效果怎么样? 中国社会科学院金融所研究员 董昀:应当说个人养老金制度,起步平稳,开局良好。解决了我们国家的养老金体系当中第三支柱长期缺位的问题,我们把基本的居民养老金比做第一支柱的话,那么企业年金、职业年金就是第二支柱,但是第三支柱一直没建立起来,这两年多以来,我们把它建起来了,而且开户数量达到了七千多万人,应当说是有很多越来越多的居民关注到了这第三支柱,也愿意去开户,愿意参与其中,愿意了解它,所以我觉得这是一个好的开始,当然任何新事物都有各种各样的问题和现象,所以我们还要解决从有到好的问题,这是我们未来要做的事情。 市面上的个人养老金产品 其中的风险和收益如何看待? 中国社会科学院金融所研究员 董昀:养老金总的来讲它既要保证我们到了年纪大了以后,有合适的收益来保障我们晚年的生活,同时也得追求一定的收益率,所以风险和收益之间,它是一个权衡取舍的关系,我们很难做到风险很低,收益特别高,两者需要寻求权衡,所以要做到稳中有进。目前我们收益率并不是那么的高,它有很多的原因,比如说我们的机构的产品供给还不能很好满足需要,产品的差异化、多元化程度还不够,再比如说我们的外部环境,比如资本市场的稳健发展,我们也有一些新的情况,需要多措并举来解决这些前进中的问题。 怎么让更多人去明白和理解 个人养老金制度的优势? 中国社会科学院金融所研究员 董昀:银行的钱我们相对来讲取出来比较灵活一些,个人养老金账户的资金取出来没有那么灵活,这次我们放宽了支取条件,是一个好的开始。另外我们还要进一步地让金融机构深入了解老百姓的养老需求,养老金融需求,有针对性地开发多样化的、差异化的养老金融产品,使得供需能够相互契合,这样才能让老百姓更愿意把钱放到养老金账户里面来保值增值,这个是很重要的,另外需要我们宏观环境不断地改善,资本市场改革不断推进,为投资提供更扎实稳健的制度基础。 来源:央视新闻客户端 【责任编辑:曹静】 如有侵权,请联系删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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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5-08-22
两部门明确:育儿补贴免征个人所得税
人民网北京8月21日电 (记者王震)据财政部网站消息,财政部、税务总局近日发布公告,对按照育儿补贴制度规定发放的育儿补贴免征个人所得税,自2025年1月1日起施行。 公告称,卫生健康部门与财政部门、税务部门建立信息共享机制。县级卫生健康部门按规定为申领补贴的人员办理个人所得税免税申报。 此前,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育儿补贴制度实施方案》,2025年1月1日起,对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生育的3周岁以下婴幼儿发放补贴,至其年满3周岁。育儿补贴按年发放,现阶段国家基础标准为每孩每年3600元人民币。在最低生活保障对象、特困人员等救助对象认定时,育儿补贴不计入家庭或个人收入。 【责任编辑:曹静】 如有侵权,请联系删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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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5-08-22
PPP存量项目迎重磅新规
国务院办公厅8月20日转发财政部《关于规范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存量项目建设和运营的指导意见》(下称《指导意见》或“新规”),针对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存量项目,提出一系列新的细化措施,旨在提升项目运行质量效益,持续提高公共服务供给水平,推动经济社会平稳健康发展。 “2023年11月,国家发展改革委和财政部联合推出PPP新机制,将PPP模式范围缩窄至基于使用者付费特许经营模式。而在此之前,已有大量PPP项目相继完成建设,进入运营期,且一些存量PPP项目的经营条件和经济可行性等发生显著变化,未能真正有效产生经营活动现金流。《指导意见》的出台将有效解决存量PPP项目政府承诺支出责任等问题。”中央财经大学教授温来成在接受《经济参考报》记者采访时表示,在存量项目实行分级分类管理、地方政府切实履行主体责任、加强预算和债务管理等方面,新规都有了进一步明确。 围绕保障在建项目顺利建设,《指导意见》明确,分类分级推进实施,保障合理融资需求。地方政府要根据经济社会发展需要、项目性质和财力状况,按照轻重缓急合理排序,优先实施具有一定收益的项目,持续保障项目建成完工。 对接近完工的项目,《指导意见》指出,要抓紧推进建设、及时验收决算、及早投入运营。对推进缓慢的项目,要进一步论证建设内容,研究压缩实施规模、优化建设标准、调整配套建设内容等,减少不必要建设成本,相关程序严格按照《政府投资条例》《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条例》等有关规定执行,原则上不得超出已核定概算总投资。值得关注的是,《指导意见》强调,政府方、社会资本方要及时足额缴纳项目资本金。2024年底前未开工的项目原则上不再采取PPP存量项目模式实施。 近年来,庞大的存量PPP项目融资难问题受到各方高度关注。针对保障合理融资需求,《指导意见》提出,对已签订贷款协议的项目,金融机构要依法履约,根据项目资金需求,在符合放款条件、风险可控前提下及时发放贷款。对未签订贷款协议的项目,要在充分尽职调查基础上,合理确定贷款规模、利率、期限、抵质押品等信贷条件。同时,金融机构要优化信贷审批流程,不得无故终止,不得要求地方政府或相关部门出具承诺或证明文件。 在推动已运营项目平稳运行方面,《指导意见》强调,相关各方应依法履约按效付费,加强项目运营监管,推动实现降本增效。同时,规范做好项目移交。对不符合移交标准的项目,社会资本方要及时整改。 “资金来源上,新规中也有了新的变化。”温来成指出,例如,除了预算内资金,《指导意见》提出,对符合条件的在建项目,地方政府可统筹运用一般债券、专项债券等资金,用于PPP存量项目建设成本中的政府支出。对已运营项目,地方政府要将运营补贴等政府支出责任纳入预算管理,严格执行支出计划,不得挪用本应用于PPP存量项目支出的预算资金或擅自改变资金用途,可安排使用相关地方政府专项债券资金,有序处理社会资本方垫付建设成本问题,推动PPP存量项目持续稳健运营。 《指导意见》明确,加强组织保障。地方政府履行主体责任、压实相关部门和单位责任、项目实施机构加强资产管理、防范各类次生问题。同时强调,财政部门要加强预算管理,强化地方政府债务管理,地方政府通过发行政府债券筹集建设资金的,举债一律不得突破法定限额,确保财政安全和可持续。 南开大学金融发展研究院院长田利辉表示,《指导意见》的核心目标在于防范存量PPP项目风险、优化项目全生命周期管理。政策直击存量PPP乱象,通过“准入—过程—退出”全流程监管,重构PPP高质量发展逻辑。通过明确风险分担机制、绩效挂钩付费机制,倒逼社会资本提升运营能力。同时,鼓励“存量+增量”打包开发,为优质社会资本提供新赛道。长期来看,这一变化将筛选出真正具备产业运营能力的参与者。 【责任编辑:曹静】 如有侵权,请联系删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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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5-08-22
LPR连续3个月不变 年内或有下调空间
本报记者 刘琪 8月20日,新一期LPR(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出炉。中国人民银行(以下简称“央行”)授权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8月20日,1年期LPR为3.0%,5年期以上LPR为3.5%。 本月两个期限品种LPR较前月均维持不变,符合市场预期。在新的货币政策框架下,7天期逆回购利率作为主要政策利率,成为LPR新的“定价锚”,并通过强化各利率间协同,逐步疏通由短及长的利率传导关系。自5月份降息之后,近期政策利率保持稳定,使得LPR报价的定价基础未变。 从净息差来看,商业银行依然承压,也使得LPR下调受限。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数据显示,截至今年二季度末,商业银行净息差为1.42%,较一季度下降0.01个百分点。 “虽然5月份存款利率有较大幅度下调,对稳定净息差起到较好作用,但贷款利率下行趋势不改,商业银行稳定净息差的压力持续显现。”民生银行首席经济学家温彬对《证券日报》记者表示,综合考虑资金、风险、运营、资本、税收等成本的相对刚性,在政策利率未降的情况下,LPR报价单独下调的空间和动力不足。 截至目前,LPR已经连续3个月“按兵不动”。东方金诚首席宏观分析师王青认为,这主要源于上半年宏观经济稳中偏强,短期内通过引导LPR下调强化逆周期调节的必要性不高,当前处于政策观察期。 对于下一阶段货币政策主要思路,央行近期发布的《2025年第二季度中国货币政策执行报告》提出“落实落细适度宽松的货币政策”。温彬表示,这意味着后续货币政策的重心在于抓落实,短期内继续加码宽松的概率不高。 温彬认为,为稳信用、促内需、强协同、保持政策连续性稳定性,下半年货币政策仍将保持适度宽松节奏。但考虑到两项财政贴息政策有效降低实体融资成本,结构性政策更能精准发力、避免资金空转,以及存款加速活化、物价温和回升的趋势,年内再度降准降息的时点可能后移,LPR下调时点也会相应延后。 王青预计,未来在大力提振内需的过程中,政策利率及LPR报价还有下调空间。预计四季度初央行有可能实施新一轮降息降准,并带动两个期限品种的LPR报价跟进下调。另外,下半年稳楼市政策需要进一步加力,监管层有可能通过单独引导5年期以上LPR报价下行等方式,推动居民房贷利率更大幅度下调。 【责任编辑:曹静】 如有侵权,请联系删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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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5-08-22
支持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 更多务实措施将出台
推动修订招标投标法,深入治理招标投标领域突出问题;加快组建国家创业投资引导基金;加大对小微民营企业的融资支持力度……近期,支持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的政策信号持续释放,更多具体措施将出台。可以预期,随着更多务实举措落地,民营企业高质量发展成色将更足。 畅通市场准入渠道 8月4日,在海南商业航天发射场,长征十二号运载火箭成功将卫星互联网低轨07组卫星送入预定轨道,发射任务获得圆满成功。本次发射的一组卫星均由银河航天承担研制,这是民营商业航天公司首次批量研制此类卫星。 商业航天产业迅速发展、民营企业加速入局,离不开市场准入制度改革红利释放。今年以来,《市场准入负面清单(2025年版)》再度“瘦身”,事项数量减至106项;国家发展改革委等三部门宣布开展市场准入壁垒清理整治行动,让“非禁即入”落地生根。 政策加码下,经营主体活力和市场潜力得到有效激发。市场监管总局日前发布数据显示,上半年全国新设民营企业434.6万户,同比增长4.6%;截至6月底,全国在册“四新”(新技术、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经济企业2536.1万户,同比增长6.6%,占企业总量的40.2%。 与此同时,民企参与国家重大项目建设取得积极进展。例如,民间资本控股的杭台、杭温高铁建成投运,核电项目引入民资参股比例最高达20%。 当前,各地各部门正积极向民间资本推介重大项目。全国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数据显示,截至8月19日,全国正在向民间资本推介项目12125个、总投资额10.28万亿元。日前,云南省遴选了2025年第二批向民间资本推介项目,覆盖仓储物流、城建、能源、水利、城建、环保等重点领域。 为进一步优化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更多具体措施将出台。国家发展改革委明确,将推动修订招标投标法,深入治理招标投标领域突出问题,积极推广远程异地评标、“双盲”评审等创新做法,推进人工智能等新技术应用,减少人为干预,加强对中标结果的公平性审查。 持续优化营商环境 民营经济健康发展离不开法治护航。5月20日,我国第一部专门关于民营经济发展的基础性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民营经济促进法》正式施行。 变化正在发生。民营经济促进法“撑腰”,“老大难”案件得到依法判决:不久前,最高人民法院行政庭首次适用民营经济促进法,在一起行政案件中判决政府部门向企业支付800余万元补偿,依法平等保护民营企业合法权益。 以民营经济促进法为牵引,司法保障也在落实落细。8月8日,最高人民法院发布《关于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民营经济促进法〉的指导意见》,从总体要求、依法平等对待、引导守法规范经营、严格公正司法、健全公正司法体制机制五个方面,提出了深入贯彻落实民营经济促进法、促进民营经济健康发展的25条意见。 地方层面正积极开展立法实践。海南省日前发布《海南自由贸易港促进民营经济发展若干规定》,采取“小切口”立法形式,聚焦民营经济发展重点难点问题,突出制度集成创新,为更好发挥民营经济在海南自贸港建设中的生力军作用提供坚实法治支撑。 “实施好民营经济促进法,将法律制度转化为促进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的生动实践,需要不断凝聚社会共识,协同推进。”中国人民大学应用经济学院院长、教授魏楚建议,细化市场准入、投资融资促进、科技创新、权益保护等方面措施,建立跨部门、跨地方协调机制,增强法律的可操作性与实施效果。加快开展专项治理,强化政策精准性,让企业可感可及。 着眼于进一步优化民营经济发展法治环境,广开首席产业研究院院长兼首席经济学家连平建议,依法遏制以非法手段排除、限制竞争行为,为民营企业公平参与市场竞争提供司法保障。依法打击逃废债,审理民营企业经营负债引发的各类合同纠纷,传递诚实守信的理念。 加大融资支持力度 护航民营企业健康发展,需聚焦民营企业关切,加大融资支持力度。 近日,证监会发布《关于在科创板设置科创成长层增强制度包容性适应性的意见》提出,支持人工智能、商业航天、低空经济等更多前沿科技领域企业适用科创板第五套上市标准。 在北京星河动力航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创始人、董事长刘百奇看来,这是一个令人振奋的消息。“民营企业在科技创新中发挥的作用越来越大。商业航天领域有越来越多的民营企业加入,共同推动产业快速发展。”他说。 政策支持下,商业航天企业蓝箭航天、屹信航天已启动上市辅导工作,正式开启A股上市征程。 当前,多部门正协同发力,加大对民营企业融资支持力度。国家发展改革委提出,发挥支持小微企业融资协调工作机制作用,加大对小微民营企业的融资支持力度。继续支持民营企业股票发行上市、再融资和债券融资。加快组建国家创业投资引导基金,引导社会资本投早、投小、投长期、投硬科技。 “下一步,人民银行将继续做好民营和中小企业金融服务工作,持续加大金融资源要素投入。实施好适度宽松的货币政策,用好支农支小再贷款、科技创新和技术改造再贷款等结构性货币政策工具,促进供应链金融规范发展,加大对民营中小微企业金融支持力度。”中国人民银行信贷市场司司长彭立峰说。 可以预期,随着各项务实举措持续落地,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将不断优化,融资可得性将持续提升,民营企业高质量发展的信心也将更足。 【责任编辑:曹静】 如有侵权,请联系删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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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5-08-22
金融监管总局拟拓宽并购贷款适用范围
新华社北京8月20日电(记者张千千、李延霞)金融监管总局20日发布《商业银行并购贷款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拟拓宽并购贷款适用范围,设置差异化的展业资质要求,优化贷款条件,强调偿债能力评估。 并购贷款是指商业银行向境内并购方企业或者其子公司发放的,用于支付并购交易价款(含交易费用)的贷款。为推动商业银行优化并购贷款服务,助力现代化产业体系建设和新质生产力发展,金融监管总局对《商业银行并购贷款风险管理指引》进行修订,形成《商业银行并购贷款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据了解,征求意见稿拓宽了并购贷款适用范围,在指引适用的控制型并购交易基础上,进一步允许并购贷款支持满足一定条件的参股型并购交易。对开展控制型和参股型并购贷款业务的商业银行,在要求监管评级良好、主要审慎监管指标达标等要求的基础上,设置差异化的资产规模要求。 征求意见稿优化了贷款条件,进一步提高并购贷款占并购交易价款比例上限,延长贷款最长期限,更好满足企业合理融资需求。此外,要求银行应在综合考虑并购交易相关风险基础上,重点评估并购方偿债能力,同时关注并购后企业的发展前景、协同效应和经营效益,多维度评估对并购贷款的影响。 【责任编辑:曹静】 如有侵权,请联系删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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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5-08-22
【全球市场早报】8月21日
据发稿前的非官方数据,当地时间8月20日美股三大指数收盘,道琼斯指数涨16.04点,涨幅0.04%,报44938.31点;标普500指数跌15.59点,跌幅0.24%,报6395.78点;纳斯达克指数跌142.09点,跌幅0.67%,报21172.86点。 英国富时100指数涨98.92点,涨幅1.08%,报9288.14点。 法国巴黎股市CAC40股指跌6.05点,跌幅0.08%,报7973.03点。 德国法兰克福股市DAX30指数跌146.10点,跌幅0.60%,报24276.97点。 编辑:张天磊 武昊璇 宋怡佳(实习生) 【责任编辑:张天磊】 如有侵权,请联系删除!
文章来源:小竹财税解读
时间:2025-08-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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