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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球市场晚报】12月1日
据发稿前的非官方数据,12月1日A股收盘,沪指涨25.41点,涨幅0.65%,报3914.01点;深证成指涨162.64点,涨幅1.25%,报13146.72点;创业板指涨39.91点,涨幅1.31%,报3092.50点。 恒生指数收盘涨174.37点,涨幅0.67%,报26033.26点。 日经225指数收盘跌950.63点,跌幅1.89%,报49303.28点。 (编辑:张瑨瑄 曹静 杨箫玮) 【责任编辑:张瑨瑄】 如有侵权,请联系删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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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5-12-02
虚拟货币市场再度迎来重磅监管信号
11月30日,北京商报记者注意到,中国人民银行日前召开打击虚拟货币交易炒作工作协调机制会议。本次会议中,金融监管部门首次对稳定币进行了定义,明确稳定币是虚拟货币的一种形式,再度强调要持续打击虚拟货币相关非法金融活动。虚拟货币市场再度迎来重磅监管信号。 从2013年首次将比特币定义为“虚拟商品”,到本次会议再度强调虚拟货币不能作为货币在市场上流通使用,我国金融监管部门对于虚拟货币的打击整治力度不断强化。2025年以来,伴随着《稳定币条例》在香港落地生效,比特币在暴涨暴跌之间引发市场热潮,虚拟货币市场暗流涌动。在分析人士看来,虚拟货币隐蔽交易活动的生存空间将被持续压缩,境内机构在境外布局稳定币,将更多集中在跨境支付和供应链金融等实际应用场景。 相关业务属非法金融活动 会议指出,近年来各单位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按照2021年中国人民银行等十部门联合发布的《关于进一步防范和处置虚拟货币交易炒作风险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要求,坚决打击虚拟货币交易炒作,整顿虚拟货币乱象,取得明显成效。近期,受多种因素影响,虚拟货币投机炒作有所抬头,相关违法犯罪活动时有发生,风险防控面临新形势、新挑战。 会议明确,虚拟货币不具有与法定货币等同的法律地位,不具有法偿性,不应且不能作为货币在市场上流通使用,虚拟货币相关业务活动属于非法金融活动。 境内对于虚拟货币相关活动的强势监管由来已久。早在2013年,人民银行等五部委发布《关于防范比特币风险的通知》,将比特币定义为“虚拟商品”,并禁止金融机构参与比特币相关业务。2017年,人民银行等七部委联合发布《关于防范代币发行融资风险的公告》,代币发行(ICO)被全面叫停,并明确了虚拟货币不具有与货币同等的法律地位。 时至2021年9月,《通知》出炉,进一步强化了境内虚拟货币监管,开展法定货币与虚拟货币兑换、作为中央对手方买卖虚拟货币等相关业务活动均属于非法金融活动。《通知》发布后,境内虚拟货币交易平台悉数关闭,相关业务也被全面清理。 在北京大成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律师肖飒看来,近期虚拟货币投机炒作抬头,主要原因是主流虚拟货币如比特币、以太坊的价格因国际局势的变化而抬升。普通用户参与其中可能会带来投资损失的风险,以及被不法分子骗取投资款的风险。 近年来,市值排名第一的虚拟货币比特币价格大幅波动,暴涨暴跌之间,虚拟货币投机炒作氛围浓厚。结合币价走势来看,根据全球币价网站CoinGecko数据,2025年10月,比特币一度涨超12.6万美元,续创历史新高,此后又几次“跳水”,在11月21日暴跌逼近8.2万美元关口,引发全网巨额爆仓。 “虚拟货币投机炒作抬头,本质上是游离于监管体系之外的金融乱象回潮,这类行为具备一定隐蔽性和破坏性。人民银行此次会议再度表态,虚拟货币隐蔽交易活动的生存空间将被持续压缩。”博通咨询首席分析师王蓬博指出。 首次定义稳定币 对于人民银行启动本轮虚拟货币监管,市场已有预期。2025年10月,人民银行行长潘功胜在2025金融街论坛年会上表示,国际金融组织和中央银行等金融管理部门对稳定币的发展普遍持审慎态度。人民银行将会同执法部门继续打击境内虚拟货币的经营和炒作,维护经济金融秩序,同时密切跟踪、动态评估境外稳定币的发展。 在本次会议中,人民银行首次对“稳定币”进行定义。会议指出,稳定币是虚拟货币的一种形式,目前无法有效满足客户身份识别、反洗钱等方面的要求,存在被用于洗钱、集资诈骗、违规跨境转移资金等非法活动的风险。 2025年5月以来,随着《稳定币条例》在香港刊宪并确认将于8月1日正式生效,香港明确设置稳定币发牌制度,稳定币成为金融市场一大热词,也催生了以“稳定币”等新兴概念为噱头的非法金融活动,不法分子利用这一热点以高额回报诱导公众,打着投资旗号实施诈骗,多地金融监管部门都曾就此发布风险提示。还有冒用相关企业名义发行稳定币实施诈骗的行为出现,也引发部分机构连续辟谣。期间,香港也在有意引导稳定币市场降温。 事实上,稳定币是指利用分布式账本或区块链等技术,使其价值锚定各类法定货币的加密货币,由此保证其价值的相对稳定性。从虚拟货币市场实际情况来看,由于集中挤兑、价值脱锚、流动性不足等问题,稳定币“爆雷”情况时有出现,稳定币的底层风险与资产质量当前仍然难以得到保证。 谈及人民银行明确定义后对稳定币的影响,王蓬博认为,本次会议对于稳定币的表态实际上包含两层含义。一是明确稳定币的法律定性,意味着稳定币不被视为法定货币或支付工具,而是纳入与比特币、以太坊等同类的虚拟资产监管框架。这一立场否定了部分市场参与者试图将稳定币“类货币化”或“准法币化”的预期,为其后续纳入反洗钱、跨境资本流动等金融监管体系提供了逻辑前提。 “二是揭示稳定币的合规风险根源。稳定币‘无法有效满足客户身份识别、反洗钱等要求’,核心在于其技术架构与运行机制:多数稳定币依托公链发行,交易匿名性强、地址可随意生成,缺乏中心化KYC入口,跨链、混币、去中心化交易所等工具进一步模糊资金流向,使得传统金融机构依赖的交易监控和身份穿透手段失效。因此,稳定币极易被用于洗钱、非法集资、诈骗及违规跨境资金转移等行为,尤其在跨境场景下,其7×24小时、无国界流通的特性,可能绕过外汇管制与资本项目监管,构成系统性金融安全风险。”王蓬博补充道。 为了解决稳定币发行存在的潜在问题,香港对于稳定币发行构建了系统、完善的监管框架,并开创性地采用了“价值锚定监管”原则,参与主体必须在申领牌照后方可发行稳定币。在王蓬博看来,本次会议不影响香港稳定币的相关布局,但内地的稳定币炒作将被严厉打击。而境内相关主体后续在香港布局稳定币,其想象空间将会无限缩小,更多局限于跨境支付和供应链金融等实际应用场景。 肖飒同样指出,本次会议对香港的稳定币布局基本没有影响。《通知》提到,“比特币、以太币、泰达币等虚拟货币具有非货币当局发行、使用加密技术及分布式账户或类似技术、以数字化形式存在等主要特点,不应且不能作为货币在市场上流通使用”。泰达币即为知名度最高的稳定币,会议对《通知》进行了重申。 多部门合力戴上“紧箍” 过去十余年间,监管部门对于虚拟货币的整治力度不断强化,范围持续扩充,而在境内强化监管、明确叫停之后,市场暗流涌动,虚拟货币相关活动转向了更隐蔽的地方,也为管理带来了一定难度。 北京商报记者通过长期调查发现,虚拟货币交易所App在手机应用商城内被下线之后,以二维码或链接作为下载通道,并直接授权安装文件包,成为下载交易所App的主要方式。通过公开社交平台,诱导用户下载交易所App并参与虚拟货币交易的情况普遍存在,境内大量用户隐蔽参与虚拟货币交易,甚至还有“带单老师”付费教授炒币课程、熟人委托代投等风险交易行为。 基于虚拟货币复合性、隐蔽性特征,多部门协同配合逐渐成为常态。本次会议中,人民银行再次牵头多部门联合部署,形成监管合力。公安部、中央网信办、中央金融办、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司法部、中国人民银行、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国家金融监管总局、中国证监会、国家外汇局有关负责同志出席会议。 会议强调,要继续坚持对虚拟货币的禁止性政策,持续打击虚拟货币相关非法金融活动。各单位要深化协同配合,完善监管政策和法律依据,聚焦信息流、资金流等重点环节,加强信息共享,进一步提升监测能力,严厉打击违法犯罪活动,保护人民群众财产安全,维护经济金融秩序稳定。 肖飒指出,本次会议主要是重申和确认《通知》的基本监管规则和监管态度,并着重提及规制利用虚拟货币洗钱、变相实现非法资金出境行为的重要性。 王蓬博指出,对于普通投资者而言,远离虚拟货币投机炒作,选择合法合规的投资渠道和产品,才是保护自身财产安全的关键。 北京商报记者 廖蒙 【责任编辑:曹静】 如有侵权,请联系删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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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5-12-02
旧车停售被回收 新车防火防改装电动自行车新国标全面实施
12月1日,电动自行车强制性新国标全面落地实施。多地明确,旧国标电动车将停止上牌照,旧版标准车辆禁止销售。 被称作“史上最严”新国标,在车辆防火阻燃、塑料占比、防篡改、制动性能等关键领域提出更严格的技术要求,全面提升了电动自行车安全门槛。作为与人们日常出行息息相关的交通工具,电动自行车正迎来一场深刻的安全变革。 新国标实施后,旧国标车辆还能上路吗?电动自行车的生产、销售、监管等将受何影响?科技日报记者就此采访了相关部门负责人和业内专家。 第一问:“新车”有哪些变化? 我国电动自行车社会保有量高达3.8亿辆,相当于每4个人就拥有一辆。聚焦电动自行车安全问题,防起火、防篡改是此次新国标关注的重点。 旧国标车塑料件比例高、阻燃等级低,火灾时释放大量有毒烟雾。据统计,电动自行车火灾造成人员死亡事件中,80%的死亡是由毒烟雾引发。 工业和信息化部消费品工业司司长何亚琼介绍,此次新国标明确规定,塑料件总质量不得超过整车质量的5.5%,关键部件如鞍座、电池盒要采用高阻燃材料,挡泥板升级为铝镁合金,并对弹性软垫材料等分别规定了防火阻燃指标。 除了预防火灾,事故发生后的责任追溯也是重点。旧国标电动自行车身份标识易被烧毁,给事故调查、责任认定带来极大困难。而新国标要求电动自行车配备耐高温的整车编码、铭牌,火灾后可以识别身份,也便于车辆防盗追踪、状态监测。 如果说火灾隐患是“看不见的风险”,那么马路上的超速、改装车就是“看得见的威胁”。对此,新国标引入“一车一池一充一码”互认协同机制,将车辆、电池、充电器绑定在二维码上,给电动自行车一个“身份证”,能实现可追溯管理。 第二问:“旧车”还能上路吗? 新国标设定了两个关键时间节点:生产环节,9月1日起,企业新生产的电动自行车必须完全符合新国标要求,之前按旧标准生产的车辆,仍可延续销售至11月30日;销售环节,自12月1日起,市面上将仅允许销售新国标电动自行车。 针对市场上现存的旧国标库存车辆,多家电动自行车企业明确表示,对于过渡期结束仍未售出的旧国标车辆,公司将统一进行回收处理。 而对于消费者已经购买上牌的、不符合新国标的车辆,并不会被强制淘汰,相关部门会通过“以旧换新”等政策加速其更新换代。 今年初,商务部等五部门联合印发《关于做好2025年度电动自行车以旧换新工作的通知》。目前,浙江、深圳等地已陆续公布实施方案、补贴标准等。 针对不少消费者担心的“旧车维修难、配件断供”问题,各大企业均已出台保障措施,承诺旧国标车辆的维修服务和零部件供应至少持续5年。 第三问:对行业发展有何影响? 记者在多家门店看到,新国标电动自行车已陆续上架。新国标实施后,电动自行车的价格变化受到格外关注。 艾媒咨询首席执行官兼首席分析师张毅告诉记者,为了满足新国标提出的各项标准,尤其是关于北斗系统等技术配置要求,电动自行车的生产成本预计增加600—900元,终端售价可能会随之提升。 随着技术标准的提升,电动自行车行业也将迎来一次“洗牌”,实力薄弱的小企业会被淘汰,研发、生产能力强的正规企业将获得更大发展空间。九号公司高级标准化工程师王瑞庭认为,新国标对电池安全性提出更高要求。为达到新标准要求,企业要加速技术迭代步伐,持续优化电池管理系统与产品综合性能。 何亚琼强调,下一步,在检测认证环节,指定认证机构要按照新标准设计新的检测认证流程、购置设备、更新实施细则等;在流通销售环节,企业需要建立新的营销体系、定价策略,并做好与以旧换新政策的有效衔接。 (科技日报北京11月30日电) 【责任编辑:曹静】 如有侵权,请联系删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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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5-12-02
多家银行下架五年期大额存单
近日,工商银行、农业银行、建设银行等六家大型商业银行对存款产品进行调整,集体下架五年期大额存单。目前,多家银行仅剩三年期、二年期、一年期、六个月等短期限大额存单产品供投资者选择。 大额存单是商业银行揽储的重磅产品,也是银行在年底揽储的有力武器。按照以往惯例,此时应是银行加大布局大额存单的旺季,如今国有大行为何反其道而行,集体下架五年期大额存单? 苏商银行特约研究员薛洪言表示,国有大型商业银行下架五年期大额存单,是应对净息差持续收窄压力的理性选择。当前商业银行净息差已处于历史低位并连续下行,下架此类产品有助于银行缩短负债平均到期时间,提升重定价机动性,从而优化负债结构,更好地适应当前经济对资金“精准滴灌”的政策需求,推动银行从规模扩张向质量效益型转变。 与此同时,今年以来,多地中小银行也加快调整存款产品结构。比如,多地的城市商业银行、农村商业银行、民营银行等中小银行调整三年期、五年期普通存款产品,部分银行甚至直接下架普通五年期整存整取产品。 中小银行加快调整存款产品结构同样源于净息差压力的持续加剧。业内人士认为,中小银行在揽储能力和品牌信任度上通常弱于大型银行,此前依赖高息长期存款吸引客户的模式已难以为继。 薛洪言表示,市场上利率倒挂现象愈发普遍,即短期存款利率相对高于长期,使得中长期定存的收益吸引力持续减弱,这进一步促使中小银行主动调整产品结构,将资金配置转向短期或中期流动性更好的产品,以缓解净息差收窄对经营造成的冲击。 随着存款利率走低,储蓄搬家现象再次上演,银行理财凭借低波动特性越来越受到储户青睐。《2025年第三季度城镇储户问卷调查报告》显示,倾向于“更多储蓄”的居民占62.3%,比上季低1.5个百分点。此外,选择银行非保本理财投资方式的居民占比也较高。《中国银行业理财市场季度报告(2025年三季度)》显示,截至今年三季度末,持有理财产品的投资者数量达1.39亿个,同比增长12.70%。理财投资者数量保持增长态势。 融360数字科技研究院高级分析师艾亚文提醒,对投资者而言,传统长期高息储蓄模式难以为继,投资者需降低存款收益预期,通过期限调整和资产多元化平衡风险与收益,可以适当配置一些混合类、权益类理财产品。 对于商业银行而言,在中长期存款利率下行的背景下,银行应从资产端、负债端全面发力,平衡净息差水平。薛洪言建议,在资产端,银行应努力提升资产收益率,通过优化信贷结构、强化风险定价能力,并提升发掘增量优质资产和客户的能力,同时加强对非信贷资产的投资管理。在负债端,关键在于强化核心存款吸收能力,通过挖掘服务、产品与渠道潜力,优化客群分层经营策略,增强低成本资金的沉淀。(本报记者 王宝会) 【责任编辑:曹静】 如有侵权,请联系删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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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5-12-02
地方版资本市场深改举措陆续出炉
近日,陕西省委金融办会同陕西证监局等部门印发《关于深化资本市场改革助力陕西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以下简称《若干措施》),从上市培育、创新资本形成到上市公司质量提升、风险防控等方面出台16条举措,为陕西高质量发展提供强有力的资本市场支撑。 今年以来,广东、贵州等多地出台措施,以推动资本市场高质量发展,助力当地经济发展。在市场人士看来,地方政府发力支持资本市场改革,不仅有助于资本市场高质量发展,还可以促进地方科技创新和产业创新深度融合,为区域经济高质量发展注入活力。 中央财经大学副教授、资本市场监管与改革研究中心副主任郑登津对《证券日报》表示,地方政府借助资本市场改革红利,出台高质量发展举措,一方面可以为产业升级注入资金,引导资本流向高新技术产业、未来产业等领域,助力地方传统产业转型和新兴产业壮大;另一方面可以增强区域经济吸引力,帮助本地优质企业做大做强,提升区域经济的综合竞争力和辐射力。 紧扣自身产业优势 发力科技强国建设 今年1月份,广东省人民政府印发《关于高质量发展资本市场助力广东现代化建设的若干措施》(以下简称《现代化建设若干措施》),从构建科技金融体系、提高上市公司质量、优化金融资源配置、健全资本市场体系、加强监管协同联动、防范化解资本市场风险、发挥组织保障优势等七方面提出了28条举措;贵州省人民政府发布《贵州省推动资本市场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充分发挥资本市场功能作用,做大做强资本市场贵州板块,助力现代化产业体系建设,促进新质生产力发展。 从地方发布的举措来看,覆盖支持科技企业上市、提高上市公司质量、大力发展私募股权和创投基金、全面加强监管和防范化解风险等。郑登津表示,从普惠式到精准化,此次各地举措紧扣自身产业优势,凸显地域特色。从单一环节到全链条,覆盖资本运作全流程,形成了“培育、成长、提质、风控”的全链条体系。 其中,支持科技创新是各地本轮资本市场改革的重点。比如,广东《现代化建设若干措施》提出,“构建与科技创新相适应的科技金融体系,加速培育新质生产力”,并从支持科技型和重点领域企业上市发展、提升资本市场服务全过程创新链水平、引导风投创投支持科技创新、畅通股权投资市场化退出渠道、打造多样化多功能科技金融集聚区等方面提出具体举措;陕西《若干措施》提出,“构建‘三项改革’赋能上市培育机制,促进科技—产业—金融良性循环”“完善创新资本形成机制,加速培育新质生产力”。 中山大学岭南学院教授韩乾接受《证券日报》记者采访时表示,此前地方举措多聚焦局部金融资源调配,而当前改革紧扣科技强国建设要求,以资本市场改革为抓手,推动金融体系系统性优化,让金融体系从传统服务模式向适配科技创新规律转型,既强化区域金融资源向科技领域倾斜的精准性,又推动金融机构、产品、制度与科技强国战略需求深度匹配,实现金融体系功能与科技自立自强目标的同频共振。 对于资本市场而言,郑登津表示,地方对科技企业上市的培育,能为A股市场输送更多优质科创主体,同时,有助于优化市场生态,提升市场稳定性与活力。地方强化监管、严打财务造假等举措,形成央地合力,进一步净化市场生态,增强投资者信心。 “股债基期”联动发展 构建多元化支持体系 从支持举措来看,地方政府根据地方情况,普遍从“股、债、基、期”入手,强化全周期科技金融体系,加速培育新质生产力。如陕西《若干措施》不仅支持科技型企业上市融资,还支持开展多元化债券融资,强化省级科创母基金功能作用,提升期货业服务实体经济能力;贵州《实施方案》从大力开展企业上市挂牌培育、充分运用资本市场融资工具、提升直接融资比重、高质量发展私募基金、大力发展期货市场等方面,提出具体举措。 韩乾表示,“股、债、基、期”多工具联动,能最大化拓宽直接融资渠道。股权融资匹配科创企业高成长属性,实现风险共担、利益共享;债券融资补充稳定资金,丰富直接融资产品供给;基金发力早期投资,加速创新资本形成,全方位提升直接融资对科创领域的覆盖度。从科创支持维度,全周期体系精准适配科创企业不同发展阶段痛点:初创期依托创投基金解决“融资难”,成长期借助上市培育打通股权融资通道,成熟期通过衍生品工具规避风险,助力科创企业稳步成长,同时推动资本向科创领域集聚,加速科技成果产业化,为新质生产力培育注入核心动力。 多措并举提高上市公司质量 发挥国企改革引领作用 在提高上市公司质量方面,各地主要从三方面发力,包括:支持上市公司利用再融资、并购重组、股权激励等资本市场工具,提升上市公司质量和市场竞争力;督促上市公司完善公司治理,强化内部控制;鼓励上市公司利用回购、增持、分红等手段合规开展市值管理,将市值管理纳入国企业绩考核体系等,进一步提高上市公司投资价值。 此外,部分地方政府还强化国有上市公司改革引领作用。如陕西《若干措施》提出,强化国有控股上市公司改革引领作用。包括围绕主业开展资源整合,完善上下游产业链;淘汰落后产能,实现转型升级;积极探索战略性新兴产业和未来产业,适度开展跨行业发展。广东《现代化建设若干措施》提出,强化国资国企上市引领支撑作用。推动国企集团整合优质资源向上市公司集中,通过资产重组、吸收合并、跨市场运作盘活资产,提高资产证券化水平。 此外,近日,国务院国资委组织召开中央企业专业化整合推进会并举行重点项目签约仪式。对于增强战略性新兴产业整合能力,国务院国资委副主任李镇强调,要多用、善用资本市场。他表示,央企集团培育的战略性新兴业务中属于非主业但具备成长潜力的,可探索注入其他主业央企集团所属上市平台,实现央企间互利共赢。 “这契合国企改革方向,衔接国家战略目标。”郑登津表示,国有上市公司通过市场化运作提升质量,既能增强自身竞争力,又能更好地承接国家战略项目,比如在科技创新、绿色转型等领域加大投入,助力国家战略在地方落地。此外,以考核为抓手,倒逼国有上市公司高质量发展。市值是上市公司市场价值的直观体现,将其纳入考核,改变了国企以往重规模、重营收的传统导向,促使国企负责人兼顾企业短期经营与长期价值提升。(本报记者 吴晓璐) 【责任编辑:曹静】 如有侵权,请联系删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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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5-12-02
11月份我国制造业PMI升至49.2% 市场信心有所改善
本报记者 孟珂 11月30日,国家统计局服务业调查中心和中国物流与采购联合会发布数据显示,11月份,制造业采购经理指数(以下简称“制造业PMI”)为49.2%,比10月份上升0.2个百分点;大部分分项指数环比也有所上升。 中国物流与采购联合会特约分析师张立群对《证券日报》记者表示,11月份制造业PMI小幅回升,表明市场信心有所改善。下一步,要围绕“十五五”规划良好开局进一步加强宏观经济政策逆周期调节力度,显著加大政府公共产品、公共服务投资规模,有效有力带动企业订单增加。 从产需两端来看,生产指数和新订单指数分别为50.0%和49.2%,比10月份上升0.3个百分点和0.4个百分点,其中生产指数升至临界点,制造业产需两端均有改善。新出口订单指数为47.6%,较10月份上升1.7个百分点,指数升幅较为明显。 “11月份,尽管国际经济环境仍然复杂,但中美经贸磋商达成主要成果共识带动我国外贸环境有所改善,制造业出口也趋稳运行。”中国物流信息中心分析师文韬对记者表示。 从企业规模来看,大型企业PMI为49.3%,比10月份下降0.6个百分点,景气水平回落;中型企业PMI为48.9%,比10月份上升0.2个百分点,景气度有所改善;小型企业PMI为49.1%,比10月份上升2.0个百分点,为近6个月高点,景气水平显著回升。 从行业来看,高技术制造业PMI为50.1%,连续10个月位于临界点以上,相关行业继续保持增长。装备制造业和消费品行业PMI分别为49.8%和49.4%,比10月份下降0.4个百分点和0.7个百分点。高耗能行业PMI为48.4%,比10月份上升1.1个百分点,景气水平低位回升。 值得关注的是,生产经营活动预期指数为53.1%,比10月份上升0.3个百分点,制造业企业对近期市场发展信心有所增强。从行业看,有色金属冶炼及压延加工、铁路船舶航空航天设备等行业生产经营活动预期指数均位于57.0%以上较高景气区间,相关企业对行业发展更为乐观。 文韬表示,12月份是政策落实和资金投放的重要节点,加上“十五五”规划启动所带动的需求增量预期,以及外贸环境趋稳下进出口正常释放,12月份制造业市场需求仍有趋稳回升空间,并带动企业生产活动稳中有增。原材料价格或继续稳定上升,产成品价格也将趋稳运行。 11月份,非制造业PMI为49.5%,比10月份下降0.6个百分点,非制造业景气水平有所下降。 中国物流信息中心分析师武威对《证券日报》记者表示,总体来看,受消费相关服务业淡季回落影响,非制造业经营活动有所放缓,但金融活动持续发力、新动能发展态势良好,建筑业活动有所恢复等积极因素有所显现,企业乐观预期也保持稳定。临近年底,随着政策支持持续发力和年末供需两端冲刺形成合力,投资与消费相关需求将有所释放,为全年经济良好收官奠定基础。经济持续稳定运行仍需要加快落实各项政策措施,通过精准发力,提升社会预期,充分释放投资与消费需求潜力。 【责任编辑:曹静】 如有侵权,请联系删除!
文章来源:小竹财税解读
时间:2025-12-02
证券期货市场监管措施实施办法征求意见
日前,中国证监会研究起草了《证券期货市场监督管理措施实施办法(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实施办法》),并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以进一步规范证券期货市场监督管理措施的实施程序,充分发挥监督管理措施防范市场风险、维护市场秩序的作用。 为规范证券期货市场监管措施的实施,证监会2008年制定了《证券期货市场监督管理措施实施办法(试行)》,全面梳理当时的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定的措施类型,对监管措施的调整范围、适用原则、种类、实施程序等作了规定。随着资本市场的发展,监管措施在具体实施中暴露出一些问题,如,对监管措施的定位认识存在偏差,当事人陈述、申辩等程序性权利保障不充分,监管措施决定书记载内容过于简单,监管措施决定书的送达存在困难等。同时,随着《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法律、行政法规的制定、修订,试行办法列举的监管措施类型也需要进行调整。 《实施办法》起草遵循以下思路,包括坚持依法行政,提高监管执法规范化水平。坚持问题导向,为确保证监会监管执法的一致性、连续性。坚持“程序法”定位。主要就监管措施的实施程序作出规定,对于监管措施的具体适用情形、适用标准、适用对象等事项,由法律、行政法规或者证监会其他规章规定。坚持监管措施及时矫正功能,突出效率要求。考虑到实施监管措施目的在于及时矫正违法违规行为、防范风险蔓延、维护市场秩序,在程序设计上更加体现效率性。 《实施办法》共二十五条,明确监管措施的种类、实施原则、紧急情况下的快速处置机制等。《实施办法》明确列出责令改正、监管谈话、出具警示函、责令定期报告等十四类比较常用的措施,并将“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规章规定的其他监督管理措施”作为兜底规定。 根据《实施办法》,实施监管措施,应当遵循依法、效率、公正原则,应当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证监会规章规定的程序,应当及时矫正违法行为,防范风险蔓延与危害后果扩散,坚持风险防控与教育相结合,应当以事实为依据,与行为的性质、情节、危害程度以及风险大小相当。监管措施可以单独适用,也可以合并适用。 在实施监管措施的一般程序要求方面,《实施办法》提出,实施机构应当对监管措施的取证、决定、送达等依法“留痕”;监管措施需要现场执法的,应当由具有行政执法资格的执法人员实施,执法人员不得少于两人;违法行为在两年内未被发现的,实施机构一般不再对该违法行为采取监管措施,但法律、行政法规、证监会规章另有规定或者违法行为所产生的风险尚未消除的除外;参与实施监管措施的工作人员与当事人有直接利害关系,或者有其他关系可能影响公正执法的,应当回避;实施监管措施应当查明事实,全面收集有关证据;实施监管措施应当进行法制审核。 为确保特殊情况下能够及时处置风险,在特定情形下,不立即采取《实施办法》相关规定的措施将严重危害金融秩序、影响金融机构稳健运行、损害公共利益或者出现其他严重危害后果的,实施机构可以当场或者通过电子通讯等方式听取当事人意见,不受事先告知程序的限制;存在确实无法联系到当事人等特殊情况的,经实施机构主要负责人批准,不适用《实施办法》关于事先告知的规定。 【责任编辑:曹静】 如有侵权,请联系删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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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5-12-02
商业不动产REITs试点启动 高质量扩容可期
不动产投资信托基金(简称“商业不动产REITs”)试点迎来重大进展。近日,由中国证监会研究起草的《中国证监会关于推出商业不动产投资信托基金试点的公告(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反馈截止时间为12月27日。记者从沪深交易所获悉,目前配套规则修订、系统改造和试点项目培育等工作正紧锣密鼓推进,相关规则将同步征求市场意见。 业内人士表示,未来的一段时间都将是REITs市场发展的关键期。商业不动产REITs的推出有助于支持构建房地产发展新模式,在“防风险、稳增长”中发挥积极作用。同时,万亿级存量资产盘活也将为我国REITs市场注入新活力,新一轮规模扩容值得期待。 征求意见稿主要包括四方面内容:一是产品定义,商业不动产REITs是指通过持有商业不动产以获取稳定现金流并向基金份额持有人分配收益的封闭式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二是基金注册及运营管理要求,明确基金管理人及基金托管人、尽职调查、申请材料、商业不动产等方面要求,以及基金管理人的主动运营管理责任。三是发挥基金管理人和专业机构作用,压严压实责任,要求严格遵守执业规范和监管要求。四是强化监管责任,明确各监管机构依法依规履行商业不动产REITs监管和风险监测处置等职责。 南开大学金融发展研究院院长田利辉对《经济参考报》记者表示,此次制度设计的亮点在于“明确边界+压实责任”。将优质商业不动产纳入公募REITs范围,精准对接写字楼、商场等存量资产盘活需求,同时在底层资产筛选、现金流要求等方面延续成熟框架,实现创新与稳健的平衡。另外,征求意见中强化管理人主动运营责任与专业机构把关义务,为试点平稳运行打下制度根基。 当前,我国商业不动产存量规模庞大,在资产盘活领域仍是“蓝海”。根据北京大学光华管理学院REITs课题组测算,我国公募REITs市场空间超10万亿元。从资产类型看,写字楼、酒店、零售商业是房地产存量中的重要组成部分,其证券化将显著提升REITs市场的规模和影响力。另据中国房地产业协会商业文化旅游地产专业委员会秘书长、研究员蔡云此前介绍,粗略估计,我国狭义商业地产(仅指代零售物业、办公物业和酒店)存量规模约为40万亿至50万亿元。 “商业不动产REITs的推出,有助于将重资产转化为可流动的金融产品,不仅为优质资产持有方提供资金退出渠道,更吸引社会资本参与存量资产的盘活。REITs要求底层资产具备持续盈利能力,间接促使企业提升管理效率与服务质量,这也将推动商业地产从‘开发销售’向‘持有运营’模式转型,形成良性循环。”仲量联行评估咨询服务部中国区总监熊建平表示。 截至目前,全市场共有77单产品上市,发行规模超2000亿元(含扩募),行业首单、区域标杆渐次落地,示范性和规模性不断增强,市场容量持续提升,运行整体平稳,投资者群体日益成熟,为推出商业不动产REITs奠定了坚实的制度基础、市场基础和生态基础。同时,自2024年以来,以酒店、写字楼、购物中心等优质商业项目作为底层资产的商业房地产抵押贷款支持证券(CMBS)、类REITs及持有型不动产资产证券化(ABS)产品发行规模已接近千亿元,市场各方对商业不动产的估值逻辑、运营管理、产品机制设计等方面也形成了较为广泛的共识。 沪深交易所相关业务负责人表示,将按照中国证监会统一部署,优化完善REITs配套规则,开展系统适配性改造,协同市场各方做好商业不动产REITs项目培育和储备,稳步推动商业不动产REITs试点落地。同时,把好资产“入口关”,切实做好风险防范,引导相关主体归位尽责,共同构建运转高效、风险可控、生态健康的REITs市场体系,持续增强多层次资本市场服务实体经济质效。 “我国商业不动产REITs试点的启动是资本市场深化改革的关键一步,其成功依赖于优质资产筛选、市场化运营机制和稳健的监管框架。未来需通过‘试点-总结-扩容’的路径逐步完善,最终形成与国际接轨且符合国情的REITs生态体系。”熊建平表示。(记者 韦夏怡) 【责任编辑:曹静】 如有侵权,请联系删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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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5-12-02
今年前10个月我国物流需求稳定增长
央视网消息(新闻联播):中国物流与采购联合会11月28日公布数据显示,今年1—10月份,全国社会物流总额,即物流运行中的实物商品价值总额为293.7万亿元,同比增长5.1%。物流需求规模稳定增长,结构性调整优化特征凸显。 从结构看,1—10月份,工业品物流总额同比增长5.3%,装备制造、高端制造等领域拉动增长的核心动力依然较强。 单位与居民物品物流总额同比增长6.4%,线上消费物流持续活跃,即时零售、直播电商等新业态蓬勃发展,相关物流需求均保持两位数增长。 新能源产业链物流需求持续高速增长。10月份,新能源汽车、汽车用锂离子电池等绿色产品物流需求量增长显著高于社会物流总额平均水平。 此外,1—10月物流业总收入同比增长4.5%,运输物流结构持续调整优化。 (央视网) 【责任编辑:曹静】 如有侵权,请联系删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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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5-12-01
【图解】3个万亿级和10个千亿级消费热点有哪些?
来源:中国经济网 【编辑:惠小东】 【责任编辑:曹静】 如有侵权,请联系删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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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5-12-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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