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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部注册会计师考试委员会关于印发《2025年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报名简章》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财政厅(局)注册会计师考试委员会:


根据《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办法》,财政部注册会计师考试委员会制定了《2025年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报名简章》,现予印发。


附件:2025年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报名简章


财政部注册会计师考试委员会

2025年2月25日

文章来源: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
时间:2025-03-03
财政部注册会计师考试委员会公告(财考公告〔2025〕1号)

根据《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办法》和《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台湾地区居民及外国人参加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办法》,财政部注册会计师考试委员会制定了《2025年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台湾地区居民及外国人参加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报名简章》,现予公布。


附件:2025年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台湾地区居民及外国人参加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报名简章


财政部注册会计师考试委员会

2025年2月25日

文章来源: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
时间:2025-03-03
财政部注册会计师考试委员会公告(财考公告〔2025〕2号)

根据《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办法》和《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台湾地区居民及外国人参加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办法》,财政部注册会计师考试委员会制定了《2025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欧洲考区)报名简章》,现予公布。


附件:2025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欧洲考区)报名简章


财政部注册会计师考试委员会

2025年2月25日

文章来源: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
时间:2025-03-03
财政部注册会计师考试委员会关于印发《2025年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大纲—专业阶段考试》和《2025年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大纲—综合阶段考试》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财政厅(局)注册会计师考试委员会:


《2025年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大纲——专业阶段考试》和《2025年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大纲——综合阶段考试》已经财政部注册会计师考试委员会2025年度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印发。


附件:


1.2025年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大纲——专业阶段考试


2.2025年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大纲——综合阶段考试


财政部注册会计师考试委员会

2025年2月25日

文章来源: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
时间:2025-02-28
关于2025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务日程安排及有关事项的通知

经财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研究决定,2025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以下简称会计资格)考试采用无纸化方式,分别于2025年5月(初级、高级)、9月(中级)举行。现就2025年度会计资格考试考务日程安排及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试报名 


(一)报名参加会计资格考试的人员,应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等法律法规。 


2.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无严重违反财经纪律的行为。 


3.热爱会计工作,具备相应的会计专业知识和业务技能。 


(二)报名参加初级会计资格考试的人员,除具备基本条件外,还必须具备高中毕业(含高中、中专、职高和技校)及以上学历。 


(三)报名参加中级会计资格考试的人员,除具备基本条件外,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具备大学专科学历,从事会计工作满5年。 


2.具备大学本科学历或学士学位,从事会计工作满4年。 


3.具备第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从事会计工作满2年。 


4.具备硕士学位,从事会计工作满1年。 


5.具备博士学位。 


6.通过全国统一考试,取得经济、统计、审计专业技术中级资格。 


(四)报名参加高级会计资格考试的人员,除具备基本条件外,还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具备大学专科学历,取得会计师职称后,从事与会计师职责相关工作满10年。 


2.具备硕士学位或第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或大学本科学历或学士学位,取得会计师职称后,从事与会计师职责相关工作满5年。 


3.具备博士学位,取得会计师职称后,从事与会计师职责相关工作满2年。 


(五)本通知“一、考试报名”(二)中所述技校学历,是指经国务院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认可的技工院校学历。本通知所述其他学历或学位,是指经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学历或学位。 


(六)获得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境内会计硕士专业学位、会计博士专业学位的人员,报考中级会计资格考试可免试《财务管理》科目。申请免试者应在考试报名期间通过全国会计人员统一服务管理平台提交中级会计资格考试免试申请。经审核确认后,可以免试。2024年度已提交免试申请并经审核确认的人员,无需再次申请。


(七)本通知所述有关会计工作年限,截止日期为2025年12月31日;在校生利用业余时间勤工助学不视为正式从事会计工作,相应时间不计入会计工作年限;参加中级会计资格考试工作年限为取得规定学历前后从事会计工作时间的总和。外籍人员在境外的会计从业经历,可计入从事会计工作年限。


(八)符合报名条件的在职在岗人员按属地化原则在其工作单位所在地报名;符合报名条件的在校学生,在其学籍所在地报名;符合报名条件的其他人员,在其户籍所在地或居住地报名。 


符合报名条件的香港、澳门、台湾居民和外籍人员,按照就近方便原则报名。在中国境内有工作单位的,在其工作单位所在地报名;为境内学校在校学生的,在其学籍所在地报名;其他人员在其境内居住地报名。


所有报名参加考试人员,均在其报名所在地参加考试。 


(九)报考人员可在考试报名开始前登录全国会计人员统一服务管理平台提交居民身份证明(香港、澳门、台湾居民应提交本人有效身份证明、外籍人员应提交有效护照等)、学历或学位证书或相关专业技术资格证书等材料,用于考试报名条件审核。考试报名开始后,符合考试报名条件的报考人员无需重复上传材料,可直接报名相应层级的考试科目。


二、考试科目 


(一)初级会计资格考试科目包括《初级会计实务》、《经济法基础》。 


(二)中级会计资格考试科目包括《中级会计实务》、《经济法》、《财务管理》。 


(三)高级会计资格考试科目包括《高级会计实务》。 


参加初级会计资格考试的人员,应在1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科目的考试,方可取得初级会计资格证书;参加中级会计资格考试的人员,应在连续2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科目的考试,方可取得中级会计资格证书;参加高级会计资格考试并达到国家合格标准的人员,在全国会计人员统一服务管理平台自行下载打印考试成绩合格单,3年内参加高级会计师资格评审有效。 


三、考试大纲 


会计资格考试使用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领导小组办公室制定的2025年度会计资格考试大纲。2025年度会计资格考试大纲将另行公布。 


四、考试时间及考务日程安排 


(一)考试时间。


2025全国会计资格考试考务日程安排公布


1.初级会计资格考试于2025年5月17日至20日举行,共8个批次。《初级会计实务》科目考试时长为105分钟,《经济法基础》科目考试时长为75分钟,两个科目连续考试,时间不能混用。


2.中级会计资格考试于2025年9月6日至8日举行,共3个批次。《中级会计实务》科目考试时长为165分钟,《经济法》科目考试时长为120分钟,《财务管理》科目考试时长为135分钟。 


3.高级会计资格考试于2025年5月17日举行,共1个批次。《高级会计实务》科目考试时长为210分钟。 


会计资格考试时间、批次如有调整,将另行通知。 


(二)初级、高级会计资格考试考务日程。 


1.2024年12月31日前,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会计资格考试管理机构,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会计资格考试管理机构(以下统称省级考试管理机构)公布本地区2025年度初级、高级会计资格考试报名时间等考试相关事项。 


2.2025年1月3日至1月24日,全国会计人员统一服务管理平台开通初级、高级会计资格考试报名。在上述时间内,各省级考试管理机构自行确定本地区的报名开始时间。考试报名统一在1月24日12:00截止,缴费统一在1月24日18:00截止。 


3.2025年4月16日前,各省级考试管理机构公布本地区初级、高级会计资格考试准考证网上打印起止时间。 


4.2025年5月17日至20日,组织初级会计资格考试,5月17日组织高级会计资格考试。 


5.2025年5月27日前,印发高级会计资格考试标准答案和评分标准。 


6.2025年5月30日前,各省级考试管理机构汇总本地区初级会计资格考试所有批次考试数据,在检查数据完整性、进行违纪违规处理后,向财政部会计财务评价中心报送上报数据,并附上报数据统计汇总情况表及数据上报清单。 


7.2025年6月11日前,各省级考试管理机构组织完成本地区高级会计资格考试评卷工作,向财政部会计财务评价中心报送评卷数据,并附本地区上报数据统计汇总表、数据上报清单及评卷工作的书面报告。 


8.2025年6月27日,完成数据核验后,在全国会计人员统一服务管理平台下发初级会计资格考试成绩并对外公布。各省级考试管理机构同时公布本地区考试成绩、咨询电话和电子邮箱。 


9.2025年7月4日,完成数据核验及评卷质量抽查后,在全国会计人员统一服务管理平台下发高级会计资格考试成绩并对外公布。各省级考试管理机构同时公布本地区考试成绩、咨询电话和电子邮箱。 


10.考试成绩与合格标准公布后1个月内,各省级考试管理机构完成合格人员相关信息复核、确认工作,向财政部会计财务评价中心报送考试合格人员相关信息和书面报告。 


(三)中级会计资格考试考务日程。 


1.2025年4月11日前,各省级考试管理机构公布本地区2025年度中级会计资格考试报名时间等考试相关事项。 


2.2025年6月12日至7月2日,全国会计人员统一服务管理平台开通中级会计资格考试报名。在上述时间内,各省级考试管理机构自行确定本地区的报名开始时间。考试报名统一在7月2日12:00截止,缴费统一在7月2日18:00截止。 


3.2025年8月12日前,各省级考试管理机构公布本地区中级会计资格考试准考证网上打印起止时间。 


4.2025年9月6日至8日,组织中级会计资格考试。 


5.2025年9月19日前,召开全国评卷会议,部署中级会计资格考试评卷工作,印发主观试题标准答案和评分标准。 


6.2025年10月7日前,各省级考试管理机构组织完成本地区中级会计资格考试评卷工作,向财政部会计财务评价中心报送评卷数据,并附本地区上报数据统计汇总表、数据上报清单及评卷工作的书面报告。 


各省级考试管理机构在评卷过程中,应注意排查雷同试卷,特别是对“同对同错率”较高的试卷,应组织专家进行甄别、判定,确属雷同试卷的,按照《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1号)进行处理。 


7.2025年10月31日,完成数据核验及评卷质量抽查后,下发中级会计资格考试成绩,并在全国会计人员统一服务管理平台公布。各省级考试管理机构同时公布本地区考试成绩、咨询电话和电子邮箱。 


8.考试成绩公布后1个月内,各省级考试管理机构完成合格人员相关信息复核、确认工作,向财政部会计财务评价中心报送考试合格人员相关信息和书面报告。  


五、其他事项 


(一)各地考试管理机构应按统一规定的时间、程序组织网上报名工作,严格按照全国统一的考试报名条件审核报考人员考试资格,认真负责地做好报名资格的审核工作。 


(二)各省级考试管理机构应于考试开始2日前完成对监考人员、考试工作人员培训等各项考前准备工作,于考试开始前1日内完成对所有考点、考场和考试机检测等工作,并落实好防范和打击考试作弊的各项措施。 


(三)各级考试管理机构要提高服务意识,认真负责,精心细致做好考务管理各环节工作,及时把考试日程安排及有关事项通知考生,确保2025年度会计资格考试各项工作圆满完成。 


(四)各级考试管理机构应做好考试期间应急处置工作,出现突发情况,及时妥善处置并向财政部会计财务评价中心备案。 


(五)2025年11月30日前,各省级考试管理机构完成本年度考试工作有关资料的封存、登记和归档工作,并通过全国会计人员统一服务管理平台向财政部报送2025年度考试工作总结。 



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

考试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4年12月12日

文章来源:财政部
时间:2024-12-12
关于发布2025年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报名时间和考试时间的公告

经财政部注册会计师考试委员会批准,现将2025年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报名时间和考试时间公告如下:


一、报名时间


2025年4月8日早8:00—4月30日晚8:00。


二、交费时间


2025年6月16日—6月30日(早8:00—晚8:00)。


三、考试时间


2025年8月23日—24日举行专业阶段考试(其中:会计科目将视报名情况,在部分考区实施两场考试)。


2025年8月24日举行综合阶段考试。


2025年8月30日—31日(比利时当地时间)举行欧洲考区考试。


具体安排请关注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网站(https://www.cicpa.org.cn)拟于2025年3月份发布的《2025年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报名简章》。


特此公告。


财政部注册会计师考试委员会办公室

2024年11月27日

文章来源: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
时间:2024-11-27
关于2024年度税务师职业资格考试成绩查询有关事项的公告

现将2024年度税务师职业资格考试成绩查询及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成绩查询


2024 年度税务师职业资格考试成绩可于2024年11月23日10:00起查询,应试人员可在中国注册税务师协会官网(www.cctaa.cn)点击“全国税务师职业资格考试报名系统”(以下简称报名系统),或直接输入网址(https://ksbm.ecctaa.cn/)登录报名系统后查询本人成绩。


二、成绩合格标准


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 33 项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实行相对固定合格标准有关事项的通告》,税务师职业资格考试各科目合格标准为试卷满分(140分)的 60%即 84 分。


三、成绩复核


如对考试成绩有疑问,相关应试人员可于2024年11月23日10:00至 2024 年12月02日 17:00 登录报名系统,通过“成绩查询”栏目选择相应科目申请成绩复核。2024年12月06日10:00 后可查询复核结果。


特此公告。


全国税务师职业资格评价与考试委员会办公室

2024 年11月22日

文章来源:中国注册税务师协会
时间:2024-11-22
关于2024年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成绩发布时间的公告

根据《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办法》的有关规定和2024年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工作安排,2024年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成绩拟于11月22日公布。


考生自11月22日8时起,可通过访问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网上报名系统(简称网报系统,https://cpaexam.cicpa.org.cn),或用手机扫描二维码进入移动端查询成绩。


特此公告。



财政部注册会计师考试

委员会办公室

2024年11月19日

文章来源: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官网
时间:2024-11-19
关于我省2024年度会计专业技术中级资格考试成绩查询等有关事项的通知

各市会计资格考试管理机构:


根据全国会计考办统一安排,2024年全国会计中级资格考试成绩已发布,现就做好我省会计中级资格考试成绩查询、信息核对和证书发放等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试成绩查询


2024年度会计中级资格考试成绩发布后,考生可登录全国会计资格评价网进行查询成绩。如考生对考试成绩有异议的,应于成绩发布之日30天内,向市会计考办提出成绩复查申请,成绩复查只限于各题型得分合计是否有误。逾期视为放弃,不再受理。


二、做好信息核对


考生身份信息有误需要修改的,需于成绩发布之日20天内,向考试地市会计考办提交相关证明材料,逾期不再受理。


各市会计考办在全国会计资格考试信息服务平台上,核对本地区中级资格成绩合格人员的信息(包括姓名、证件号码、性别、出生年月、照片等),填写《2024年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成绩合格考生信息修改情况表》(见附件),于成绩发布之日30天内报省会计考办。同时,通过全国会计资格考试信息服务平台的考生信息审核功能,完成审核信息填报,以便省会计考办在此基础上进行审批后上报财政部会计财务评价中心。


三、证书发放


安徽省会计中级资格考试实行“资格前审”,考试成绩合格后原则上不再进行资格复核。会计中级资格证书发放具体事项另行通知。


四、有关要求


各市会计考办坚持以人为本、服务高效原则,耐心细致解答考生在成绩查询、信息修改和资格审核等方面的问题,及时回应考生关切。


附件:2024年度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成绩合格人员信息修改情况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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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会计专业技术资格

考试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4年10月30日

文章来源:安徽省财政厅
时间:2024-10-30
2024年度税务师职业资格考试准考证打印公告

 2024年度税务师职业资格考试将于11月2日至3日举行。现将考试准考证打印及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打印时间


准考证打印时间:2024年10月28日10:00至11月3日15:00。


未完成报名、未成功交费人员不能打印准考证。未在规定的时限内打印准考证的视为放弃考试。请应试人员在规定的时间内合理安排本人准考证打印时间,以免影响考试。


二、打印途径


应试人员应当在规定时间内,登录税务师职业资格考试报名系统(以下简称报名系统,网址:https://ksbm.ecctaa.cn/)进入“准考证打印”栏目打印准考证。


三、注意事项


(一)阅读并核对信息


打印准考证后,请务必认真核对准考证各项信息,并仔细阅读应试守则。


(二)考试所需证件


1.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应试人员参加考试时必须携带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或由省级人社厅(局)签发的社保卡。电子身份证、护照、驾照等证件无效。身份证遗失、过期的,请在考试前到公安机关办理相关证明。


台湾地区居民须持本人往来大陆通行证。香港和澳门特别行政区居民须持本人特别行政区居民身份证。


2.本人纸质准考证。应试人员请务必使用A4纸纵向打印准考证。所有考点不支持电子版准考证入场。


应试人员参加考试所使用的准考证正反两面均不得涂改。考试入场前、考试中以及离场时,准考证正反两面均不得有任何书写痕迹。


(三)熟悉考试界面和答题流程


税务师职业资格考试方式为计算机考试,请应试人员务必提前熟悉考试界面与操作流程,以免影响考试答题进程。


为方便应试人员考前熟悉考试界面,报名系统提供考试模拟系统服务(网址:https://demo.joytest.org/demo/t/cctaa/1),该服务仅供应试人员熟悉考试界面之用,相关内容与税务师职业资格考试试题无关。


(四)出行提示


应试人员打印准考证后,请及时查看考点交通信息,合理安排出行路线。


考试服务咨询电话:400-0033-955,021-61651875(工作日9:00-17:00),或咨询报名系统在线客服。


特此公告。 



全国税务师职业资格评价

与考试委员会办公室

 2024年10月18日

文章来源:中国注册税务师协会
时间:2024-1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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