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前收到一笔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约定完后6个月验收,1年内完成,但是公司一直没有完成该项目,政府部门也没有收回这笔补助,挂在递延收益合适吗?

这部分款项严格来说并不满足政府补助的确认条件,因为尚未满足补助所附条件,也无法合理保证在可预见的未来将会满足该条件。建议收到时挂其他应付款处理,到满足政府补助的条件后再转入递延收益,按政府补助处理。

《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第16号——政府补助》(2018)二

2022-04-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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