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计抵减
其他收益
政府补助

企业因增值税的加计抵减获得的抵扣收益计入其他收益,会计核算是否认为属于政府补助范围?

政府补助的定义本准则规定,政府补助是指企业从政府无偿取得货币性资产或非货币性资产。

不属于政府补助范围 《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应用指南: 政府补助的定义本准则规定,政府补助是指企业从政府无偿取得货币性资产或非货币性资产。政府补助主要形式包括政府对企业的无偿拨款、税收返还、财政贴息,以及无偿给予非货币性资产等。通常情况下,直接减征、免征、增加计税抵扣额、抵免部分税额等不涉及资产直接转移的经济资源,不适用政府补助准则。 综上,增值税加计抵减不符合“企业从政府无偿取得货币性资产”的特征,不属于政府补助,虽然计入其他收益,但其他收益核算的范围不限于政府补助。

《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第16号——政府补助 (20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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