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保减员
退费

员工离职未及时办理社保减员,多交的社保能退费吗?

“多交的社保是否退?如何退?”这个各地执行存在差异。目前看到比较明确的操作指引是广东省税务局发布的“社会保险费和非税收入业务指引”可以参考一下……

“多交的社保是否退?如何退?”这个各地执行存在差异。目前看到比较明确的操作指引是广东省税务局发布的“社会保险费和非税收入业务指引”可以参考一下:

【逾期减员的退费】因离职、死亡等原因与用人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用人单位未及时办理减员,导致缴费人多缴社保费。由用人单位申请社保费退费,税务机关受理,社保部门实施社保费退费事项。

申请资料:申请报告(一式一份)、《社会保险费退费申请审批表》及《社会保险费退费申请表附表》(一式两份)、需退费人员的身份证。

备注:①申请报告(注明单位纳税人识别码、单位社保号、退费原因、退费人员名单、退费所属期、退费险种及金额,一式一份)

②缴费人离职的,应提供离职证明或解除劳动合同证明(证明需由离职员工签名及加盖单位公章)。

③退费账户与委托银行代划缴费(ETS)账户不一致的,应提供单位账户开户证明或一般账户证明(个体工商户提供退费账户存折(或借记卡))复印件。

1、广东省税务局 专题专栏 > 第三分局专栏 > 社会保险费和非税收入业务指引《【指引】社保费征收管理事项——退费业务》

2、《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2010年10月28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35号)

3、《广东省人民政府印发<广东省社会保险费征缴办法>的通知》(粤府【2001】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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