充值2000送200
账务处理

充值2000送200如何进行账务处理?(送价值200的礼品,开一张发票)

企业赠送价值200的礼品,并开具充值2000元的不征税发票,相当于充值2200元后直接扣除礼品价值。折扣率计算后,礼品实际收入为181.82元,不含税收入为160.90元。会计分录方面,新收入准则企业需记录合同负债、待转销项税额及礼品销售收入和税额;小企业会计准则企业则记录预收账款、礼品销售收入和税额。

对于送价值200的礼品,直接开具充值2000的不征税发票 相当于先充值了2200的金额,送礼品200就直接刷减了 200。 折扣率=2000/(2000+200)=90.9091%,礼品200的实际收入=200*90.9091%=181.82,不含税收入=160.90。 1.执行新收入准则企业的会计分录 借:银行存款 2000 贷:合同负债 1609.01 应交税费-待转销项税额 209.17 主营业务收入 160.90(礼品的销售收入)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20.92(礼品的销项税额) 2.执行小企业会计准则的会计分录: 借:银行存款 2000 贷:预收账款 1818.18 (2000*90.9091%) 主营业务收入 160.90(礼品的销售收入)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20.92(礼品的销项税额) 3.消费者实际使用充值卡的财税处理 假定消费者持卡消费1000,企业的实际收入(含税)=1000X90.9091%=909.09,不含税金额=909.09/113%=804.51。 企业不能给消费者开具发票,只能向消费者出具充值卡消费记录等 1.执行新收入准则企业的会计分录: 借:合同负债 804.51 贷:主营业务收入 804.51 同时,确认增值税纳税义务发生: 借:应交税费-待转销项税额 104.59 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104.59 2.执行小企业会计准则的会计分录 借:预收账款 909.09 贷:主营业务收入 804.51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104.59

1、《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营改增试点若干征管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53号)


2、《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财会〔2017〕22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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