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服务
纳税义务发生时间

我公司对外提供咨询服务,与客户签订的合同未约定具体的付款日期,收款后开具发票。如何确定纳税义务发生时间?

在服务过程中已经收到款项,则纳税义务为收讫销售款项的当日;否则,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咨询服务完成的当日。
由于你公司未在合同中确定付款日期,因此依据增值税法第二十八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增值税法实施条例第三十九条规定,如果你公司在服务过程中已经收到款项,则纳税义务为收讫销售款项的当日;否则,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咨询服务完成的当日。
1.《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法实施条例》 3.(发布时间:2026-03-17 09:12 来源: 西安税务新媒体 热点问答)
关注公众号
Loadin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