残疾人就业保障金怎么计算
残保金

残保金属于职工薪酬吗?企业缴纳残疾人就业保障金怎么计算,应当计入哪个会计科目?

残保金是企业按规定缴纳的与员工工资无关的费用,用于保障残疾人就业。残疾人就业保障金怎么计算呢?其计算基于企业上年未达标安排的残疾人就业人数和在职职工年平均工资。企业应计入管理费用科目,超比例安排或有显著成绩可获得奖励,未缴纳则需支付滞纳金。账务处理包括计提和缴费两个步骤。

残保金是企业缴纳的,跟员工工资无关,所以残保金不属于职工薪酬。企业根据《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征收使用管理办法》(财税[2015]72号)规定,保障金按上年用人单位安排残疾人就业未达到规定比例的差额人数和本单位在职职工年平均工资之积计算缴纳。计算公式如下: 保障金年缴纳额=(上年用人单位在职职工人数×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的安排残疾人就业比例-上年用人单位实际安排的残疾人就业人数)×上年用人单位在职职工年平均工资。 应缴纳的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应当计入“管理费用”科目;企业超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或者为安排残疾人就业做出显著成绩,按规定收到的奖励,根据企业自身适用的准则计入“其他收益\营业外收入”科目;企业未按规定缴纳残疾人就业保障金,按规定缴纳的滞纳金,计入“营业外支出”科目。 缴纳残保金的账务处理为: (1)计提时: 借:管理费用——残保金 贷:其他应付款——残保金 (2)缴费时: 借:其他应付款——残保金 贷:银行存款等

《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征收使用管理办法》(财税[2015]72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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