母公司在编制合并报表时,将非全资子公司纳入了合并范围,在按照权益法编制抵销分录时的抵销比例是按照认缴制的比例还是实缴制的比例?

如果股东之间就实缴出资比例与认缴出资比例不一致期间的收益分享、亏损分担问题作出了明确约定的,如公司章程和投资协议等文件,则按约定办理;如果股东之间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的,则按《公司法》第三十四条的规定处理:股东按照实缴的出资比例分取红利;公司新增资本时,股东有权优先按照实缴的出资比例认缴出资。所以到底是实缴比例还是认缴比例来确定合并的抵消比例,小编认为,首先看股东之间是否有约定,有约定按约定,没有约定则按照实缴比例确定。

《公司法》第三十四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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