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
我会正在拟定《上市公司送配股暂行规定》,不久将颁布。在该《规定》正式公布以前,要求你所对上市公司送、配股方案进行严格复核,凡是与《股份有限公司规范意见》第三十六条、第三十七条规定不符的,应暂时停止其缴款、除权等业务活动,有关报刊不应刊登违反上述规定的送配股公告。请严格按本通知要求做好有关工作,有什么情况,请即时向我会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