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要素
效力注释:
全文失效/废止
发文日期:
1998-02-27
发文字号:
深证发〔1998〕25号
发文机关:
深圳证券交易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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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调整国债回购抵押券比率的通知(1998年)

全文废止。参见:《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废止部分业务规则的公告(第一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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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文废止。参见:《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废止部分业务规则的公告(第一批)》。

各会员单位:


经研究决定,本所从1998年3月1日起调整债券回购中用以抵押的国债折算比率,调整后各国债品种的折算比率如下:




深圳证券交易所

1998年02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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