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要素
效力注释:
全文失效/废止
发文日期:
1998-03-17
发文字号:
深证发〔1998〕41号
发文机关:
深圳证券交易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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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正确识别深圳证券帐户卡四种有效版本的通知

全文废止。参见:《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废止部分业务规则的公告(第二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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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文废止。参见:《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废止部分业务规则的公告(第二批)》。

各会员单位:


由于历史原因,目前深圳证券帐户卡有四种版本。如非伪造,容户所持下述任一版本的证券帐户卡,都是处理帐户人名下与本所有关各项证券事务的有效证件。现将四种版本证券帐户卡特征说明如下,作为各会员营业部正确识别的依据。

   

版本一:深圳证券交易所证券帐户卡,灰色底布纹纸卡,15cm×12cm。该版本自1995年10月9日深圳证券登记公司统一证券帐户后开始使用,它一部分是自该日后新开立发放的证券帐户卡,另一部分是由各地证券登记机构(除深圳证券登记公司以外)在此日以前开立的证券帐户卡更换而来。


版本二:深圳证券登记公司股东代码卡,黄色硬皮纸卡,10.5cm×7cm。该版本正面标有“股东代码卡”字样,手写或打印帐户号码。背面署名“深圳证券登记有限公司”,手写帐户号码的,还加盖“深圳证券登记有限公司登记部”公章。


版本三:深圳证券登记公司证券帐户卡,黄色硬皮纸卡,10.5cm×7cm。该版本正面标有“证券帐户卡”字样,手写或打印帐户号码。背面署名“深圳证券登记有限公司”,手写帐户号码的,还加盖“深圳证券登记有限公司登记部”公章。


版本四:有阴阳八卦图案的银灰色磁卡。该版本正面标有“深圳证券登记有限公司证券帐户卡”字样,卡号的前八位是证券帐号,最后一位是机器码。


版本二、三均为深圳证券登记公司于1995年10月9日以前开立并发放的。各会员营业部受理这两种证券帐户卡时,不得要求投资人重新开户或更换新卡,只需在帐户号码前补“0”至足够八位数止,如证券帐号468补“0”为00000468。


有关咨询,请电0755-5570515,联系人:张小珞。



深圳证券交易所

1998年03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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