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要素
效力注释:
全文失效/废止
发文日期:
1998-05-20
发文字号:
深证发〔1998〕114号
发文机关:
深圳证券交易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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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召开第一次会员例会的通知

全文废止。参见:《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废止部分业务规则的公告(第二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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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文废止。参见:《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废止部分业务规则的公告(第二批)》。

有关会员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本所与会员之间的联系,更好地发挥自律性管理的功能,促进证券市场的健康发展,本所决定实行会员例会制度。会员例会拟每月举行一次,每次就会员所共同关心的中心议题进行交流、讨论,在此基础上,汇总、整理有关材料,提供给各会员单位。会员例会制度将作为深交所与会员之间保持联系、增进了解、促进共同提高的一项重要措施,纳入正常工作轨道。 第一次会员例会定于1998年5月28日在深圳召开。 会议的中心议题是:发挥会员单位合作开展研究的整体优势,集中力量就当前证券市场中的相关热点问题和重点课题进行讨论,并分配研究课题。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会议时间:1998年5月28日至29日上午9:00至下午5:00,会期二天。


二、会议地点:深圳市麒磷山庄。需要住宿的外地代表请于5月27日下午提前报到。 


三、会议内容: 


1.交流加强研究机构管理、开展证券研究工作的有关经验; 


2.讨论近期内开展研究的主要方向和重点课题,会员单位认领研究课题。 


四、请你单位分管研究工作的副总和研究机构负责人参加会议,并就研究机构的管理、研究活动的组织以及全年的重点研究课题安排准备好文字材料。另请带上已有的研究成果,以便在会上展示。 


五、参加会议的人员名单请于5月26日前通知本所。


本所联系部门:市场服务部


联系电话:3234735、3203450    传真:3234737 


联 系 人:姜华、何杰



深圳证券交易所

1998年05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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