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公布《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31号——创业板上市公司半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二〇一〇年六月二十九日
附件: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31号——创业板上市公司半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31号——创业板上市公司半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