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要素
效力注释:
全文失效/废止
发文日期:
2010-09-01
发文字号:
证监会公告〔2010〕23号
发文机关:
证监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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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3号公告】《证券公司借入次级债务规定》

全文废止。参见:《证券公司次级债管理规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告〔2012〕5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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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文废止。参见:《证券公司次级债管理规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告〔2012〕51号)。

现公布《证券公司借入次级债务规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二〇一〇年九月一日



附件:证券公司借入次级债务规定证券公司借入次级债务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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