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纳税人、缴费人:
您好!
为全面贯彻落实《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完善纳税人分类分级管理的意见》(税总发〔2019〕120号)文件精神,我局对税务分局管辖范围和职责进行调整,同时变更税务分局办公地址,并于2021年10月11日起正式运行。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税务分局职责调整情况
(一)国家税务总局荔浦市税务局第二税务分局
1.税源管理职责:负责荔浦市辖区内年纳税50万元以上纳税人、缴费人(不含建筑、房地产业和相关上下游产业纳税人、缴费人)、千户集团企业、金融保险业、重大新投产的纳税人、缴费人及高收入人群的税费管理及服务。
2.办公地点及联系电话:国家税务总局荔浦市税务局荔桂路办公区(荔桂路8号)后楼5楼,0773-7221073。
(二)国家税务总局荔浦市税务局荔城税务分局
1.税源管理职责:负责荔浦市辖区内房地产、建筑安装业及石场矿山等建筑、房地产上下游产业的纳税人、缴费人的税费管理及服务。
2.办公地点及联系电话:国家税务总局荔浦市税务局荔桂路办公区(荔桂路8号)前楼4楼,0773-7212021。
(三)国家税务总局荔浦市税务局青山税务分局
1.税源管理职责:负责荔浦市辖区内自然人的税费管理及服务。
2.办公地点及联系电话:荔浦市政务服务中心(荔柳路86-96号)1楼,0773-7219151。
(四)国家税务总局荔浦市税务局修仁税务分局
1.税源管理职责:负责荔浦市辖区内年纳税50万元以下衣架、食品、电镀、医药等行业及荔浦市工业园区内的纳税人、缴费人的税费管理及服务。
2.办公地点及联系电话:国家税务总局荔浦市税务局荔桂路办公区(荔桂路8号)后楼4楼,0773-7210369。
(五)国家税务总局荔浦市税务局新坪税务分局
1.税源管理职责:负责荔浦市辖区内除第二税务分局、荔城税务分局、青山税务分局及修仁税务分局外的纳税人、缴费人的税费管理及服务。
2.办公地点及联系电话:国家税务总局荔浦市税务局荔桂路办公区(荔桂路8号)后楼3楼,0773-7221776。
(六)国家税务总局荔浦市税务局马岭税务分局
1.税源管理职责:负责荔浦市辖区内纳税人、缴费人的中高风险防控及特定业务事项应对处理工作。
2.办公地点及联系电话:国家税务总局荔浦市税务局荔桂路办公区(荔桂路8号)前楼3楼,0773-7212007。
(七)国家税务总局荔浦市税务局第一税务分局
1.国家税务总局荔浦市税务局第一税务分局职责不作调整,负责荔浦市辖区内税收、社会保险费和非税收入的征收和服务工作。
2.办公地点及联系电话:荔浦市政务服务中心(荔柳路86-96号)1楼,0773-7112366。
二、请您及时关注我们发布的信息
税务分局税源管理职责调整期间,纳税人、缴费人所有涉税(费)事宜均通过国家税务总局广西壮族自治区税务局网站、国家税务总局广西壮族自治区电子税务局、12366公众号、办税场所公告栏等正规途径和渠道告知。请广大纳税人、缴费人切勿相信不法份子编造及散布的各类虚假信息,以免造成不必要的损失。如有疑问,可通过主管税务机关、12366纳税服务热线和国家税务总局广西壮族自治区税务局网站等了解具体情况。
我们已做好各项工作安排和准备,努力将对您办税的影响降到最低。由此给您带来的不便,敬请谅解,也感谢您长期以来对我们工作的理解、支持与配合!
国家税务总局荔浦市税务局
2021年9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