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为加快落实创新驱动发展战略,进一步降低合作区科技型企业的运营成本,根据《横琴新区科技型企业办公场地租金补贴暂行办法(修订)》(珠横新办〔2020〕15号)规定,现组织2021年度第四季度科技型企业办公场地租金补贴的申报工作,并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补贴对象
按照《横琴新区科技型企业办公场地租金补贴暂行办法(修订)》补贴要求:
(一)政策类企业或机构受理申报2021年度第四季度租金补贴;
(二)合作区内签署协议类企业受理申报2021年度下半年租金补贴;
(三)一体化区域内配套厂房政策类和协议类企业受理申报2021年度全年租金补贴。
二、补贴园区范围
横琴创意谷、横琴澳门青年创业谷、中拉经贸合作园(横琴国际科技创新中心)、横琴国际商务中心(ICC),以及经横琴新区管委会同意集中为科技型企业提供载体和服务的专业园区;符合《横琴新区科技型企业办公场地租金补贴暂行办法(修订)》规定的配套厂房。
三、补贴标准
以《横琴新区科技型企业办公场地租金补贴暂行办法(修订)》第六条为准。
四、申报流程
(一)申请和审核:企业在横琴企业专属网页进行线上备案及申报(网址:https://qy.hengqin.gov.cn/)。所在园区运营单位对企业线上的申请资料进行初审后,由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经济发展局对企业进行复核。线上申报资料如下:
1. 政策类企业或机构受理申报2021年第四季度租金补贴:
(1)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科技型企业办公场地租金补贴申请表(按政策申请);
(2)社保在职人员缴费花名册,按月提供;
(3)租金发票;
(4)根据申请租金标准的情况,提供符合补贴标准的相关资质证明。
2.合作区内签署协议类企业受理申报2021年度下半年租金补贴:
(1)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科技型企业办公场地租金补贴申请表(按协议申请);
(2)项目合作协议/承诺函;
(3)租金发票;
(4)需提供2021年度协议承诺指标完成情况表,及指标完成内容的相关证明文件。
3. 一体化区域内配套厂房政策类和协议类企业受理申报2021年度全年租金补贴:
(1)政策类企业
①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科技型企业办公场地租金补贴申请表(按政策申请);
②提交2021年度主营业务收入1000万元以上的相关佐证证明文件;
③提交年平均产值不低于20000元/平米(含)的相关佐证证明文件;
④租金发票;
⑤根据申请租金标准的情况,提供符合补贴标准的相关资质证明。
(2)协议类企业
①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科技型企业办公场地租金补贴申请表(按协议申请);
②项目合作协议/承诺函;
③租金发票;
④需提供2021年度协议承诺指标完成情况表,及指标完成内容的相关证明文件。
网上申报复核通过的企业,向所在园区运营单位提交以下纸质材料:
1.《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科技型企业办公场地租金补贴申请表》(在横琴专属网页上生成);
2.营业执照复印件,公司章程;
3.银行开户许可证或基本账户复印件。
以上材料均需企业盖章。各园区运营单位对企业申请资料进行受理和日常实地办公核查,出具初审意见的函。如有需要,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经济发展局可对企业相关情况进行实地办公核实。
(二)公示: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经济发展局将通过审核的拟扶持企业名单在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执委会官网向社会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天。
(三)资金拨付:经公示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企业,由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经济发展局向其下达租金补贴通知并拨付资金。
(四)线上申报系统操作指南网址:https://qy.hengqin.gov.cn/hq-enterpriser/before/article.html?id=10005409
五、备案及申报时间
备案时间为2022年3月14日至3月18日,已备案企业无须重复备案;申报时间为2022年3月23日至2022年4月5日。
六、联系方式
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经济发展局
联系人:吴先生,电话:0756-8937002。
附件:横琴新区管委会办公室关于印发《横琴新区科技型企业办公场地租金补贴暂行办法(修订)》的通知(珠横新办〔2020〕15号).pdf
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经济发展局
2022年3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