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要素
效力注释:
现行有效
发文日期:
2014-12-26
发文字号: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公告2014年第23号
发文机关: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科学技术部、财政部、海关总署、国家税务总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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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部 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4年第23号

  根据《国家认定企业技术中心管理办法》,经审定,现将第21批享受优惠政策的国家认定企业(集团)技术中心名单公告如下:

  确认中国种子集团有限公司技术中心等96家技术中心和中铁四局集团钢结构有限公司等6家分中心为第21批享受优惠政策的国家认定企业(集团)技术中心(名单附后)。请享受优惠政策的企业(集团)技术中心按照《海关总署2007年第13号公告》的规定,向单位所在地直属海关申请办理减免税备案、审批等有关手续。

  特此公告。


附件:

1. 2014年(第21批)国家认定企业技术中心名单2014年(第21批)国家认定企业技术中心名单


2. 国家认定企业技术中心名单(全部)国家认定企业技术中心名单(全部)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科学技术部

财政部

海关总署

国家税务总局

2014年12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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