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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日期:
2024-01-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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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辽宁省税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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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辽宁省税务局——按次缴纳增值税的起征点是多少?

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附件1《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实施办法》的规定:


第五十条 增值税起征点幅度如下:


(一)按期纳税的,为月销售额5000-20000元(含本数)。


(二)按次纳税的,为每次(日)销售额300-500元(含本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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