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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行有效
发文日期:
2024-01-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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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机关:
国家税务总局辽宁省税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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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辽宁省税务局——个人换购住房退税的政策执行到什么时间?

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 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延续实施支持居民换购住房有关个人所得税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 住房城乡建设部公告2023年第28号)第一条的规定:自2024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对出售自有住房并在现住房出售后1年内在市场重新购买住房的纳税人,对其出售现住房已缴纳的个人所得税予以退税优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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