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要素
效力注释:
现行有效
发文日期:
2020-12-14
发文字号:
津财税政〔2020〕33号
发文机关:
天津市财政局、国家税务总局天津市税务局、天津市民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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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财政局 国家税务总局天津市税务局 天津市民政局关于公布2020年度获得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的公益性社会组织名单(第一批)的通知

小竹前瞻:天津市财政局、国家税务总局天津市税务局、天津市民政局2020年5月20日发布2020年度获得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的公益性社会组织名单(第一批),有效期自2020年1月1日起三年内有效,详见附件。

各区财政局、税务局、民政局:


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 民政部关于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有关事项的公告》(财政部公告〔2020〕27号)规定,经天津市财政局、国家税务总局天津市税务局、天津市民政局联合确认,现将获得2020年度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的公益性社会组织名单(第一批)予以公布,有效期自2020年1月1日起三年内有效。


相关税收政策参照《财政部 税务总局 民政部关于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有关事项的公告》(财政部公告〔2020〕27号)的规定执行。


附件:2020年度获得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的公益性社会组织名单(第一批)


天津市财政局

天津市税务局

天津市民政局

2020年12月14日

(此件主动公开)


附件


2020年度获得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的

公益性社会组织名单(第一批)


1、天津外国语大学教育发展基金会

2、天津理工大学教育发展基金会

3、天津市福老基金会

4、天津市海河文化发展基金会

5、天津市赵以成医学科学基金会

6、天津市荣程普济公益基金会

7、天津大学北洋教育发展基金会

8、天津市残疾人福利基金会

9、天津市小爱公益基金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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