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要素
效力注释:
现行有效
发文日期:
2023-05-31
发文字号:
苏财税〔2023〕16号
发文机关:
江苏省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江苏省税务局、江苏省民政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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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江苏省税务局江苏省民政厅关于公布江苏省2023年度公益性社会组织捐赠税前扣除资格名单(第二批)的公告

小竹前瞻:江苏省2023年度符合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的公益性社会组织名单(第二批)共23家单位,其中优惠有效期2021-2023有2家;优惠有效期2022-2024有21家。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有关规定,按照《财政部 税务总局 民政部关于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有关事项的公告》(2020年第27号)有关要求,现将江苏省2023年度符合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的公益性社会组织名单(第二批)予以公告。



江苏省财政厅

国家税务总局江苏省税务局

江苏省民政厅

2023年5月31日


附件:


江苏省2023年度公益性社会组织捐赠税前扣除资格名单(第二批)


江苏省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江苏省税务局江苏省民政厅关于公布江苏省2023年度公益性社会组织捐赠税前扣除资格名单(第二批)的公告-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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