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要素
效力注释:
现行有效
发文日期:
2022-12-29
发文字号:
国家税务总局青海省税务局通告2022年第10号
发文机关:
国家税务总局青海省税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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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青海省税务局关于明确2023年度申报纳税期限的通告

小竹前瞻:国家税务总局青海省税务局发布2023年度每月或者每季度期满后15日内申报纳税的各税种具体申报纳税期限。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第一百零九条规定,结合《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23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国办发明电〔2022〕16号)要求,现将实行每月或者每季度期满后15日内申报纳税的各税种2023年度具体申报纳税期限通告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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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此通告。



国家税务总局青海省税务局

2022年12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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