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要素
效力注释:
现行有效
发文日期:
2001-12-24
发文字号:
国税发明电〔2001〕73号
发文机关:
国家税务总局
收藏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2002年1月份增值税计算机稽核系统工作的时限顺延的通知

小竹前瞻:国家税务总局决定2002年1月份的增值税计算机稽核系统发票比对各项工作由于元旦放假顺延三天。

根据国务院关于元旦放假的通知,总局决定:2002年1月份的增值税计算机稽核系统发票比对各项工作,按照《增值税计算机稽核系统发票比对操作规程(试行)》(国税发〔2000〕208号文)、《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上报增值税专用发票抵扣联认证情况的通知》(国税发明电〔2001〕52号文)中的法规顺延三天。


请遵照执行。

Loadin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