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涉税专业服务监管办法(试行)》(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7年第13号)、《涉税专业服务信息公告与推送办法(试行)》(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7年第42号),现将2023年1月我省纳入实名制管理的涉税专业服务机构名单及其信用状况、未经行政登记的税务师事务所名单和涉税专业服务机构失信名录予以公告。
1.江西省纳入实名制管理的涉税专业服务机构名单(2023年1月).xls
2.江西省未经行政登记的税务师事务所名单(2023年1月).xls
3.江西省涉税专业服务机构失信名录(2023年1月).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