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制定《公告》的背景
税务规范性文件关系到纳税人缴费人合法权益,关系到税务机关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法治思想,贯彻落实中办、国办印发的《关于进一步深化税收征管改革的意见》,进一步推进税收法治建设,优化税收营商环境,按照《税务规范性文件制定管理办法》(国家税务总局令第41号公布,国家税务总局令第50号、第53号修改)的有关规定,国家税务总局天津市税务局开展了税务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
二、《公告》的主要内容
根据清理结果,统一公布《全文失效废止的税务规范性文件目录》,涉及2件税务规范性文件。
三、《公告》实施时间
公告自发布之日起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