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落实中办、国办印发的《关于进一步深化税收征管改革的意见》,推进税收法治化建设,优化税收营商环境,国家税务总局天津市税务局对部分税务规范性文件进行了清理。现将《全文失效废止的税务规范性文件目录》予以公布。
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特此公告。
附件:全文失效废止的税务规范性文件目录全文失效废止的税务规范性文件目录
国家税务总局天津市税务局
2023年4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