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深化税收征管改革的意见》,进一步提升纳税人跨区域办税便利性,降低办税缴费成本,优化税收营商环境,为纳税人缴费人提供更加优质、高效、便捷的纳税服务,国家税务总局常州市税务局在常州市行政区划范围内实施税费事项“全市通办”,整合编制了《常州市办税缴费服务跨区域通办事项清单》(以下简称《清单》,详见附件)。现将相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通办范围
《清单》包括登记类、认定类、发票类、申报类、征收类、证明类、优惠类、综合服务类、税费查询类等9大类244个税费事项,《清单》由国家税务总局常州市税务局根据政策变化动态调整并及时对外发布。
纳税人缴费人可在本通告所示的各办税服务厅办理《清单》内事项,全市各办税服务厅提供标准、体验相同的办税缴费服务,实现“全市通办”,满足纳税人缴费人“就近办”需求,以服务标准化、规范化实现纳税人缴费人感受无差别。
二、通办地点
国家税务总局常州市税务局全市通办办税服务厅列表(2022年9月)
三、其他事项
1.纳税人缴费人发现领用的发票存在错售、次版等问题,需要进行退票处理的,按照“谁发放谁退票”的原则,到原申领发票的办税服务厅窗口申请退票处理。
2.纳税人缴费人申请代开的发票需要作废或者红冲的,按照“谁代开谁作废(红冲)”的原则,到原代开发票的办税服务厅窗口处理。
3.出口退(免)税企业分类管理类别为四类的出口企业、纳税信用评价为D级的纳税人缴费人应至主管税务机关办理相关涉税缴费事宜。
4.按照“涉税事、线上办、非必须、不窗口”原则,建议纳税人缴费人优先选择“江苏省电子税务局”、“江苏税务”APP、“个人所得税”APP、微信及支付宝小程序等线上渠道办理业务。
咨询电话:12366
本通告自2022年10月8日起施行。
特此通告。
国家税务总局常州市税务局
2022年9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