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要素
效力注释:
现行有效
发文日期:
2012-12-10
发文字号:
联合公告2012年第94号
发文机关:
商务部、海关总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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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合公告2012年第94号(关于自动进口许可管理货物目录)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外贸易法》、《货物进出口管理条例》和《货物自动进口许可管理办法》,现发布《2013年自动进口许可管理货物目录》,自2013年1月1日起执行。《2012年自动进口许可管理货物目录》同时废止。


商务部

海关总署

2012年12月10日


附件:2013年自动进口许可管理货物目录2013年自动进口许可管理货物目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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