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对企业、事业单位承包经营、承租经营以及转包、转租取得的所得,如何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

应纳税额=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全年收入总额-成本、费用以及损失)×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
适用税率:经营所得五级超额累进税率


注意:取得经营所得的个人,没有综合所得的,计算其每一纳税年度的应纳税所得额时,应当减除费用6万元、专项扣除、专项附加扣除以及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专项附加扣除在办理汇算清缴时减除。
举例:2020年1月1日起,王某承包一网吧,合同规定王某每月取得工资7000元,年终从企业所得税税后利润中上缴承包费50000元,其余经营成果归王某所有。2020年该网吧税后利润150000元,当年王某共应缴纳多少个人所得税?(王某没有综合所得,但有一上小学的女儿且未与妻子分摊该专项附加扣除事项,除此之外没有其他可扣除类事项)
个人经营所得=7000*12+(150000-50000)=184000(元)
应纳税所得额=184000-5000*12-1000*12=112000(元)
应纳个人所得税额=112000*20%-10500=11900(元)

1、《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对企事业单位实行承包经营、承租经营取得所得征税问题的通知》(国税发〔1994〕179号)


2、《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十五条;《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第三条


3、《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2018年第四季度个人所得税减除费用和税率适用问题的通知》(财税〔2018〕98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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