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东
长期借款
个人所得税

股东长期借款未还,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吗?

如果借款后在该纳税年度终了后既不归还,又未用于企业生产经营的,根据财税【2003】158号文件的规定,其未归还的借款可视为企业对个人投资者的红利分配,公司应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

如果借款后在该纳税年度终了后既不归还,又未用于企业生产经营的,根据财税【2003】158号文件的规定,其未归还的借款可视为企业对个人投资者的红利分配,公司应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规范个人投资者个人所得税征收管理的通知》(财税〔2003〕158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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