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下案例,在此次交易中A公司应如何处理?

例:2010年,C公司系某中央直属大型国企,持有A公司51%以上的股权。C公司始终能够控制A公司。
2010年,C公司通过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以25,900万元取得对B公司51.66%的股权,由此C公司取得对B公司的控制权。25,900万元的计算依据为B公司当时对应净资产的评估值,该评估值远高于B公司的净资产账面价值。
2012年,A公司通过向B公司的小股东收购股权取得对B公司14%的股权,当年按成本法核算。
2013年,A公司向C公司收购B公司23%的股权,并取得董事会席位,因此2013年A公司对B公司采用权益法核算,在计算投资收益时按取得该23%股权之日公允价值对B公司的账面价值进行调整后计算投资收益。
2014年8月,A公司拟向C公司收购B公司28%的股权,一旦收购完成,A公司将持有B公司51%以上的股权。
C公司从2010年开始,将B公司纳入合并范围,在编制合并财务报表时,按B公司的账面价值直接合并,并将账面价值对应净资产的份额和初始投资25,900万元的差额,确认为商誉。
B公司自2010年开始,每年年末都委托外部评估机构进行评估。
(1)在本次收购28%股权完成,形成分步交易的同一控制下合并时,A公司个别报表层面对C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的成本金额应当等于合并日B公司净资产在C公司合并报表层面所示账面价值乘以A公司对B公司的持股比例(65%)。其中,“B公司净资产在C公司合并报表层面所示账面价值”是指以B公司2010年被以非同一控制下合并方式纳入C公司合并报表范围之日(购买日)的净资产(含商誉在内)的公允价值为基础持续计算到本次同一控制下合并日(2014年8月)的金额。按照“下推会计”的原则,C公司合并报表层面所确认的与B公司相关的合并商誉的价值也应一并下推到A公司层面,体现在A公司对B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成本中。
(2)A公司在原权益法下对所持B公司37%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与本次增持28%股权所支付的对价的账面价值之和,与上述(1)所述投资成本之间的差额,在A公司报表中应调整资本公积,如资本公积不足冲减,则调整留存收益。

《企业会计准则第20号——企业合并》第六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