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要素
效力注释:
现行有效
发文日期:
2010-01-14
发文字号:
湘财社〔2010〕4号
发文机关:
湖南省财政厅、湖南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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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基金财务管理办法》和《湖南省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基金会计核算办法》

各市(州)财政局,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为规范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以下简称新农保)基金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维护参保农村居民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国务院关于开展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的指导意见》(国发〔2009〕32号)、《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开展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的实施意见》(湘政发〔2009〕38号)等有关规定,省财政厅会同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制定了《湖南省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基金财务管理办法》和《湖南省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基金会计核算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执行中有何问题,请及时告知。


附件:

1、湖南省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基金财务管理办法湖南省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基金财务管理办法


2、湖南省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基金会计核算办法湖南省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基金会计核算办法



二〇一〇年一月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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