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要素
效力注释:
全文失效/废止
发文日期:
2004-12-17
发文字号:
银监办发〔2004〕347号
发文机关:
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
收藏

《农村合作金融机构银行承兑汇票、债券返售[回购]业务会计核算手续》

全文废止。参见:《中国银监会关于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公告》(银监会公告〔2018〕1号)。
小竹提示
全文废止。参见:《中国银监会关于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公告》(银监会公告〔2018〕1号)。

各银监局:


经会领导同意,现将《农村合作金融机构银行承兑汇票、债券返售(回购)业务会计核算手续》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执行中有何问题,请及时报告银监会。


农村合作金融机构开办银行承兑汇票、债券返售(回购)业务,必须按照相关规定,在得到批准或进行备案后办理。


请各银监局将此文转发辖内农村合作金融机构。

 

附件:《农村合作金融机构银行承兑汇票、债券返售(回购)业务会计核算手续》《农村合作金融机构银行承兑汇票、债券返售(回购)业务会计核算手续》



二〇四年十二月十七日


Loadin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