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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领导,您好,根据组通字【2017】38号文,计提党组织工作经费,请问如果用党组织工作经费购买固定资产如何进行账务处理?每月计提折旧冲减其他应付款-党组织工作经费吗?
答:您好!感谢您对财政工作的关注和支持。关于您所提问题,我们的答复意见如下:企业应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4号——固定资产》(财会〔2006〕3号)的相关规定进行会计处理。用党组织工作经费购买的固定资产,满足该准则第三条、第四条中定义和确认条件的,应确认为固定资产。每月计提折旧时,借记“累计折旧”科目,贷记“固定资产”科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