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藏
自2016年5月23日至5月27日,发行监管部共发出一家首发企业的发审委工作会议审核意见,具体如下:
杭州海兴电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请发行人在招股说明书中补充披露:(1)报告期前五大海外经销商发生较大变化的原因;(2)发行人境外经营在海外生产、销售所涉国家和地区已经依法取得的从事相关业务所必需的法律法规规定的资质、许可,报告期内被海外生产、销售所涉国家地区处罚或者立案调查的情况;(3)发行人巴西子公司的诉讼、行政调查涉及的具体事项、案由、进展和具体承诺事项及其履行和落实情况,相关诉讼、行政调查及其讼争的土地对发行人在巴西的募投项目的实施、对发行人主营业务在巴西的持续经营的影响以及发行人的有效应对措施;(4)海外经营的相关政策、法律等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