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要素
效力注释:
现行有效
发文日期:
2013-06-21
发文字号:
上证交字〔2013〕34号
发文机关:
上海证券交易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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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发布《上海证券交易所质押式报价回购会员业务指南》的通知

各会员单位:


根据《质押式报价回购交易及登记结算业务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本所”)制定了《上海证券交易所质押式报价回购会员业务指南》(详见附件),现予发布,请遵照执行。同时,本所于2011年11月17日发布的《上海证券交易所债券质押式报价回购会员业务指南(试行)》(上证交字〔2011〕42号)予以废止。


特此通知。

 

附件:上海证券交易所质押式报价回购会员业务指南上海证券交易所质押式报价回购会员业务指南



上海证券交易所

二〇一三年六月二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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