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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市场参与人: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金融工作会议精神和《国务院关于加强监管防范风险推动资本市场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进一步规范股票发行上市受理工作,维护受理工作秩序,本所对《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发行上市审核业务指引第1号——申请文件受理》进行了修订,现予以发布,并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本所于2023年2月17日发布的《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发行上市审核业务指引第1号——申请文件受理》(深证上〔2023〕106号)同时废止。
附件:
1.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发行上市审核业务指引第1号——申请文件受理(2024年修订)
2.《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发行上市审核业务指引第1号——申请文件受理》修订说明
深圳证券交易所
2024年4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