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场主体:
为持续完善临时报告信息披露要求,方便挂牌公司编制临时公告,根据相关业务规则,全国股转公司修订了《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临时公告格式模板》(以下简称《临时公告格式模板》),现予以发布。修订后的《临时公告格式模板》自发布之日起施行,请各市场主体遵照执行。全国股转公司于2023年10月11日发布的《临时公告格式模板》同时废止。
特此通知。
附件: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临时公告格式模板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临时公告格式模板
全国股转公司办公室
2023年12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