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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7号公告】《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管指引第6号——股权激励和员工持股计划的监管要求(试行)》
小竹前瞻:为规范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以下简称全国股转系统)公开转让的公众公司(以下简称挂牌公司)实施股权激励和员工持股计划,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国务院关于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关问题的决定》《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 161 号,以下简称《公众公司办法》)等有关规定,明确《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管指引第6号——股权激励和员工持股计划的监管要求(试行)》。
现公布《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管指引第6号——股权激励和员工持股计划的监管要求(试行)》,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中国证监会
2020年8月21日
附件:《 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管指引第6号——股权激励和员工持股计划的监管要求(试行)》《 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管指引第6号——股权激励和员工持股计划的监管要求(试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