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要素
效力注释:
现行有效
发文日期:
2018-03-09
发文字号:
发文机关: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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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登记结算业务指南(2018年修订)

小竹前瞻:为规范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业务,根据《办法》和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相关业务规则,制定本指南。本指南适用于以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的A股股票或其他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和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认可的证券为标的证券的股票质押式回购业务。本指南自 2018 年 3 月 12 日起实施。

各市场参与主体:


为进一步防控业务风险,规范业务运作,根据我公司《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及登记结算业务办法》,现修订发布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股票质押式回购登记结算业务指南 (2018 修订版 )》,自2018 年3 月12 日起实施,原《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股票质押式回购登记结算业务指南》( 2017 修订版 ) 同时废止。


特此通知。


附件: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股票质押式回购登记结算业务指南 (2018 修订版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股票质押式回购登记结算业务指南 (2018 修订版 )



二〇一八年三月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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