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要素
效力注释:
现行有效
发文日期:
2022-01-27
发文字号:
深证上〔2022〕114号
发文机关:
深圳证券交易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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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证券交易所债券交易业务指引第1号—债券交易参与人管理

小竹前瞻:《指引》规定了债券交易参与人的管理。该指引适用于本所债券交易参与人,其中非会员机构可以申请成为债券交易参与人,但需符合以下条件:具备较强的资本、资金实力与持续经营能力或具有参与本所债券交易的相应功能;具有独立的交易团队;具有完善的交易业务管理制度和风险控制制度;具有能够支持开展债券交易的相关技术系统等。本指引自 2022 年 4 月 25 日起施行。

各市场参与人:


为进一步健全债券交易规则体系,规范债券交易参与人的债券交易及其相关业务活动,维护债券交易秩序,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本所)制定了《深圳证券交易所债券交易业务指引第1号—债券交易参与人管理》(以下简称《债券交易参与人指引》),现予发布。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债券交易参与人指引》施行前已进场成为本所交易参与人的非会员机构可沿用原进场方式参与本所债券交易,也可根据相关安排成为债券交易参与人,具体安排由本所另行通知。


二、《债券交易参与人指引》自2022年4月25日起施行。


特此通知


附件:深圳证券交易所债券交易业务指引第1号—债券交易参与人管理深圳证券交易所债券交易业务指引第1号—债券交易参与人管理


 

深圳证券交易所

2022年1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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