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场参与主体:
为进一步完善退市板块证券登记结算业务,根据《关于完善上市公司退市后监管工作的指导意见》《关于退市公司进入退市板块挂牌转让的实施办法》(以下简称《实施办法》)等规定,本公司修订了《中国结算北京分公司退市板块证券登记结算业务指南》(原《中国结算北京分公司两网公司及退市公司证券登记结算业务指南》),主要修订内容为调整指南名称,精简初始登记、待确权股份登记业务申请材料,调整初始登记业务办理流程等。
本指南自2022年5月13日起实施。为实现制度平稳过渡,对于《实施办法》施行前被交易所作出终止上市决定的公司,其主办券商原则上按照修订前的业务指南办理初始登记业务。
特此通知。
附件: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北京分公司退市板块证券登记结算业务指南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北京分公司
二〇二二年五月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