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要素
效力注释:
现行有效
发文日期:
2022-05-13
发文字号:
中国结算沪业字〔2022〕37号
发文机关: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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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债券质押式协议回购登记结算业务指南(2022年修订)

小竹前瞻: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对《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债券质押式协议回购登记结算业务指南》进行了适应性修订,删除了交易时间表述,以《上海证券交易所债券交易规则》为准。该指南自2022年5月16日起施行。

各市场参与主体:


为配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海证券交易所债券交易规则》的发布实施,本公司对《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债券质押式协议回购登记结算业务指南》进行适应性修订,删除交易时间表述,交易时间以《上海证券交易所债券交易规则》为准。


本指南自2022年5月16日起施行。


特此通知。


附件: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债券质押式协议回购登记结算业务指南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债券质押式协议回购登记结算业务指南



二〇二二年五月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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