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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03号令】《证券期货经营机构私募资产管理业务管理办法》
小竹前瞻:为规范证券期货经营机构私募资产管理业务,保护投资者及相关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维护证券期货市场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期货和衍生品法》、《证券公司监督管理条例》、《期货交易管理条例》、《关于规范金融机构资产管理业务的指导意见》(银发〔2018〕106 号)及相关法律法规,制定《证券期货经营机构私募资产管理业务管理办法》。并对修订情况进行说明。
《证券期货经营机构私募资产管理业务管理办法》已经2022年12月30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2022年第7次委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23年3月1日起施行。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主席:易会满
2023年1月12日
附件:
1.《证券期货经营机构私募资产管理业务管理办法》《证券期货经营机构私募资产管理业务管理办法》
2.修订说明修订说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