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要素
效力注释:
现行有效
发文日期:
2019-02-18
发文字号:
深证会〔2019〕61号
发文机关:
深圳证券交易所
收藏

深圳证券交易所基金产品开发与创新服务指引(2019年修订)

小竹前瞻:深圳证券交易所发布的基金产品开发与创新服务指引,旨在促进基金市场发展,加强创新产品风险防范,并为基金管理人提供优质服务。该指引适用于在本所挂牌的基金产品,包括常规产品和创新产品,同时鼓励基金管理人开发基金产品并支持其进行产品创新。本指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各基金管理公司:


为推动基金市场发展,进一步完善基金产品开发与创新服务机制,本所对《深圳证券交易所基金产品开发与创新服务指引》进行修订,现予以发布,自发布之日起施行。本所于2014年11月18日发布的《深圳证券交易所基金产品开发与创新服务指引》(深证会〔2014〕126号)同时废止。


特此通知


附件:深圳证券交易所基金产品开发与创新服务指引(2019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基金产品开发与创新服务指引(2019年修订)



深圳证券交易所

2019年2月18日 

Loadin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