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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司债券创新品种业务指引第1号——绿色公司债券(2022年修订)
小竹前瞻: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司债券创新品种业务指引第1号——绿色公司债券规定了绿色公司债券的发行、审核、上市和交易等流程,强调了绿色项目的认定范围应当依据相关文件和标准,募集资金应当全部直接用于绿色项目的建设、运营、收购等。同时,对于申报阶段未明确具体募投项目的发行人,应当披露拟投资项目评估与遴选流程。本指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各市场参与人:
为进一步发挥绿色公司债券对实现碳达峰、碳中和目标的支持作用,本所对《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司债券创新品种业务指引第1号——绿色公司债券(2021年修订)》进行了修订,现予以发布,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特此通知
附件:
1.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司债券创新品种业务指引第1号——绿色公司债券(2022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司债券创新品种业务指引第1号——绿色公司债券(2022年修订)
2.《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司债券创新品种业务指引第1号——绿色公司债券(2022年修订)》修订说明《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司债券创新品种业务指引第1号——绿色公司债券(2022年修订)》修订说明
深圳证券交易所
2022年9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