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证券管理办公室:
随着深圳证券市场的飞速发展,全国40余个大中城市已相继成立了登记机构,并有10余家异地上市公司股票在深圳挂牌交易。为了兼顾各登记机构的利益,共同建设高效的证券市场,根据各登记机构的职责和工作量,拟将分红派息及配股手续费分配比例调整如下:
1、深圳证券登记有限公司将原来收取的25%改为10%;
2、作为上市公司所在地的法定登记机构将原来收取的25%改为10%;
3、各地办理分红派息及配股的托管地登记机构将原来收取的50%改为80%。
以上报告,妥否请批复。
深圳证券登记有限公司
1993年05月12日